•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4-01-29 09:04:24 股吧网页版
红塔红土盛商一年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开放申购(赎回、转换)业务的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4-01-29

红塔红土盛商一年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开放申购(赎回、转换)业
务的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24 年 1 月 29 日

1 公告基本信息

基金名称 红塔红土盛商一年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简称 红塔红土盛商一年定期开放债券

基金主代码 004708

基金运作方式 契约型定期开放式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17 年 9 月 15 日

基金管理人名称 红塔红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名称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基金注册登记机构名称 红塔红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

公告依据 运作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以及《红塔红土盛商一年定期开

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红塔红土盛商一年

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

申购起始日 2024 年 2 月 1 日

赎回起始日 2024 年 2 月 1 日

转换转入起始日 2024 年 2 月 1 日

转换转出起始日 2024 年 2 月 1 日

下属分级基金的基金简称 红塔红土盛商一年定期开放 红塔红土盛商一年定期开放

债券 A 债券 C

下属分级基金的交易代码 004708 004709

该分级基金是否开放申购、 是 是

赎回(转换、定期定额投资)
2 日常申购、赎回(转换、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的办理时间

(1)开放日

根据本基金《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的规定,本基金的第一个封闭期为自本基金《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包括该日)至一年后对应日的期间。第二个封闭期为自首个开放期结束之日次日起(包括该日)至一年后对应日的期间,以此类推。如不存在对应日期的,则顺延至下一工作日的前一日止。本基金封闭期结束前不办理申购、赎回、转换业务,也不上市交易。本基金办理申购、赎回、转换业务的开放期为本基金每个封闭期结束之后第一个工作日起(包括该日)不少于 5 个工作日且最长不超过 20 个工作日的期间。

本基金本次办理申购、赎回、转换业务的开放期为 2024 年 1 月 31 日之后第一个工作日(含)
起 20 个工作日的期间,即 2024 年 2 月 1 日至 2024 年 3 月 7 日(包括该日)。

下一个封闭期为自本次开放期结束之日次日起(包括该日)至一年后对应日的期间,即自 2024
年 3 月 8 日起至 2025 年 3 月 8 日止,封闭期内本基金不办理申购、赎回、转换业务,也不上市交
易。

如在开放期内发生不可抗力或其他情形致使基金无法按时开放或需依据《基金合同》暂停申
购、赎回、转换业务的,基金管理人有权合理调整申购、赎回、转换业务的办理期间并予以公告。
(2)开放时间

本基金开放期内,投资人在开放日办理基金份额的申购、赎回、转换业务,具体办理时间为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正常交易日的交易时间,但基金管理人根据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的要求或本基金合同的规定公告暂停申购、赎回、转换业务时除外。在封闭期内,本基金不办理申购、赎回、转换业务,也不上市交易。

基金合同生效后,若出现新的证券交易市场、证券交易所交易时间变更或其他特殊情况,基金管理人将视情况对前述开放日及开放时间进行相应的调整,但应在实施日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规定媒介上公告。
3 日常申购业务
3.1 申购金额限制

首次申购基金份额的最低金额为 10 元(含申购费),追加申购最低金额为 10 元(含申购费);
详情请见当地销售机构公告。
3.2 申购费率

本基金的申购费用由投资者承担,主要用于本基金的市场推广、销售、注册登记等各项费用,不列入基金财产。
3.2.1 前端收费

红塔红土盛商一年定期开放债券 A
……
[点击查看PDF原文][查看历史公告]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沪深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将由本网站记录保存,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温馨提示: 1.根据《证券法》规定,禁止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扰乱证券市场;2.用户在本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61278686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4000300059/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