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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24-07-25
富荣富兴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增加 C 类基金份额并修改基金合同及托管协议的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24 年 7 月 25 日
为更好地满足广大投资者的需求,富荣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和《富荣富兴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经与基金托管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
司协商一致,将自 2024 年 7 月 25 日起对本公司旗下富荣富兴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以
下简称“本基金”)增加收取销售服务费的 C 类基金份额,更新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信息,并对本基金的基金合同及托管协议作相应修改。
现将具体事宜告知如下:
一、新增 C 类基金份额
本基金增加 C 类基金份额类别后,本基金将分设 A 类和 C 类两类基金份额,将分别设置
对应的基金代码并分别计算基金份额净值。原有的基金份额将全部自动转换为富荣富兴纯债
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A 类基金份额,业务规则保持不变。A 类和新增的 C 类基金份额收费模
式如下:
1、本基金 A 类基金份额的收费模式(基金代码:004441)
(1)A 类基金份额的申购费
申购金额(M,元) 申购费率
M<100 万 0.80%
100 万≤M<300 万 0.50%
300 万≤M<500 万 0.30%
M≥500 万 每笔 1000 元
本基金 A 类基金份额的申购费用由投资人承担,主要用于本基金的市场推广、销售、登
记等各项费用,不列入基金财产。
(2)A 类基金份额的赎回费
持有期间(Y) 赎回费率
0≤Y<7 天 1.50%
7 天≤Y<3 个月 0.05%
Y≥3 个月 0%
注:1 个月为 30 天
本基金 A 类基金份额的赎回费用由基金份额持有人承担,对持续持有期少于 7 日的投资
人收取的赎回费全额计入基金财产,大于等于 7 日的将不低于赎回费总额的 25%计入基金财产。
(3)A 类基金份额的销售服务费
本基金 A 类基金份额不收取销售服务费。
2、本基金 C 类基金份额的收费模式(基金代码:021917 )
(1)C 类基金份额的申购费
本基金 C 类基金份额不收取申购费用。
(2)C 类基金份额的赎回费
持有期间(Y) 赎回费率
0≤Y<7 天 1.50%
Y≥7 天 0%
本基金 C 类基金份额的赎回费用由基金份额持有人承担,对持续持有期少于 7 日的投资
人收取的赎回费全额计入基金财产。
(3)C 类基金份额的销售服务费
本基金 C 类基金份额的销售服务费年费率为 0.20%。
本基金销售服务费将专门用于本基金的销售与基金份额持有人服务,销售服务费计提的计算公式如下:
H=E×0.20%÷当年天数
H 为 C 类基金份额每日应计提的销售服务费
E 为 C 类基金份额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
二、本基金 C 类基金份额适用的销售机构
本基金 C 类基金份额的销售机构包括本公司直销机构以及其他销售机构。
1、直销机构:富荣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直销中心
注册地址:广州市南沙区横沥镇汇通二街 2 号 3110 房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八卦四路 52 号安吉尔大厦 24 层
法定代表人:王亦伟
电话:0755-84356629
传真:0755-83230902
客服电话:4006855600
网址: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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