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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4-04-07 17:33:54 股吧网页版
南方中证50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LOF)托管协议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4-04-08

南方中证50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联接基金(LOF)

托管协议

基金管理人:南方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 4 月

南方中证 500 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LOF)托管协议

目录

1、基金托管协议当事人...... 4
2、基金托管协议的依据、目的和原则...... 6
3、基金托管人对基金管理人的业务监督和核查...... 7
4、基金管理人对基金托管人的业务核查...... 12
5、基金财产的保管...... 13
6、指令的发送、确认及执行...... 16
7、交易及清算交收安排...... 19
8、基金资产净值计算和会计核算...... 23
9、基金收益分配...... 28
10、基金信息披露...... 29
11、 基金费用...... 31
12、 基金份额持有人名册的登记与保管...... 33
13、 基金有关文件档案的保存...... 34
14、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的更换...... 35
15、 禁止行为...... 37
16、 托管协议的变更、终止与基金财产的清算...... 38
17、 违约责任...... 40
18、 争议解决方式...... 41
19、 托管协议的效力...... 42
20、 其他事项...... 43
21、 托管协议的签订...... 44

南方中证 500 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LOF)托管协议

2013 年 2 月 6 日,南方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管理的中证 500 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
投资基金(目标 ETF)成立。根据《南方中证 500 指数证券投资基金(LOF)基金合同》的有关约定,南方中证 500 指数证券投资基金(LOF)变更成为中证 500 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的联接基金,基金名称变更为南方中证 500 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LOF)。基金管理人经与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对南方中证 500 指数证券投资基金(LOF)托管协议的投资范围、估值、费用及其他部分条款进行相应修改,上述修改事项已报中国证
监会备案,自 2013 年 2 月 22 日起生效。

鉴于南方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系一家依照中国法律合法成立并有效存续的股份有限公司,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具备担任基金管理人的资格和能力;

鉴于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系一家依照中国法律合法成立并有效存续的银行,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具备担任基金托管人的资格和能力;

鉴于南方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拟担任南方中证 500 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LOF)的基金管理人,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拟担任南方中证 500 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LOF)的基金托管人;

为明确南方中证 500 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LOF)的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特制订本托管协议;

除非另有约定,《南方中证 500 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LOF)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中定义的术语在用于本托管协议时应具有相同的含义;若有抵触应以基金合同为准,并依其条款解释。

1、基金托管协议当事人

(一)基金管理人

名称:南方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莲花街道益田路 5999 号基金大厦 32-42 楼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莲花街道益田路 5999 号基金大厦 32-42 楼

邮政编码:518048

法定代表人:周易

成立日期:1998 年 3 月 6 日

批准设立机关及批准设立文号:证监基字[1998]4 号

组织形式: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人民币 3.6172 亿元

存续期间:持续经营

经营范围:基金募集、基金销售、资产管理、中国证监会许可的其他业务

(二)基金托管人

名称: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 69 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 28 号凯晨世贸中心东座九层

邮政编码:100031

法定代表人:谷澍

成立时间:2009 年 1 月 15 日

基金托管资格批准文号:中国证监会证监基字[1998]23 号

批准设立机关和批准设立文号:中国银监会银监复[2009]13 号

注册资本:34,998,3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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