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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4-01-17 09:02:33 股吧网页版
金信多策略精选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协议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4-01-17


金信多策略精选灵活配置混合型

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协议

基金管理人:金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广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二○二四年一月

目录

第一部分 基金托管协议当事人...... 2
第二部分 基金托管协议的依据、目的和原则...... 4
第三部分 基金托管人对基金管理人的业务监督和核查...... 5
第四部份 基金管理人对基金托管人的业务核查...... 12
第五部分 基金财产的保管 ...... 14
第六部分 指令的发送、确认及执行...... 18
第七部分 交易及清算交收安排...... 22
第八部分 基金资产净值计算和会计核算...... 28
第九部分 基金收益与分配 ...... 35
第十部分基金的信息披露 ...... 37
第十一部分 基金费用 ...... 45
第十二部分 基金份额持有人名册的登记与保管...... 48
第十三部分 基金有关文件档案的保存...... 49
第十四部分 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的更换条件和程序...... 50
第十五部分 禁止行为 ...... 53
第十六部分 托管协议的变更、终止与基金财产的清算...... 54
第十七部分 违约责任 ...... 56
第十八部分 争议解决方式 ...... 58
第十九部分 托管协议的效力...... 59
第二十部分 其他事项 ...... 60
第二十一部分 托管协议的签订...... 61

鉴于金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系一家依照中国法律合法成立并有效存续的有限责任公司,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具备担任基金管理人的资格和能力,拟募集发行金信多策略精选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鉴于广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系一家依照中国法律合法成立并有效存续的银行,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具备担任基金托管人的资格和能力;

鉴于金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拟担任金信多策略精选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管理人,广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拟担任金信多策略精选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托管人;

为明确金信多策略精选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或“基金”)的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特制订本托管协议;

除非另有约定,《金信多策略精选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中定义的术语在用于本托管协议时应具有相同的含义;若有抵触应以基金合同为准,并依其条款解释。

第一部分 基金托管协议当事人

(一)基金管理人

名称:金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深圳市前海深港合作区南山街道兴海大道 3040 号前海世茂金融中心二期 2603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益田路 6001 号太平金融大厦 1502;

深圳市前海深港合作区南山街道兴海大道 3040 号前海世茂金融中心二期2603

邮政编码:518038

法定代表人:殷克胜

成立时间:二〇一五年七月三日

批准设立机关: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批准设立文号:证监基金字[2015]1315 号

组织形式: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资本:一亿元人民币

存续期间:持续经营

经营范围:基金募集;基金销售;资产管理;特定客户资产管理;中国证监会许可的其他业务。

(二)基金托管人

名称:广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广州市黄埔区映日路 9 号

办公地址:广州市天河区珠江新城华夏路 1 号

邮政编码:510623

法定代表人:蔡建

成立时间:2006 年 10 月 27 日

批准设立机关: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

批准设立文号:银监复[2009]484 号

基金托管业务批准文号:证监许可[2014]83 号

组织形式:其他股份有限公司(非上市)

注册资本:114.51 亿元人民币

存续期间:持续经营

经营范围:货币金融服务(具体经营项目请登录广州市商事主体信息公示平台查询。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第二部分 基金托管协议的依据、目的和原则

(一)订立托管协议的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以下简称《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以下简称《运作办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销售机构监督管理办法》(以下简称《销售办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以下简称《信息披露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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