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易方达纳斯达克100指数证券投资基金(LOF)变更为易方达纳斯达克10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LOF)、降低费率并修订基金合同和托管协议的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3-10-10
关于易方达纳斯达克 100 指数证券投资基金(LOF)变更 为易方达纳斯达克 100 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 接基金(LOF)、降低费率并修订基金合同和托管协议的公告
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旗下的易方达纳斯达克 100指数证券投资基金(LOF)(以下简称“易方达纳斯达克 100 指数(QDII-
LOF)”)于 2017 年 6 月 23 日成立。《易方达纳斯达克 100 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LOF)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约定:“若基金管理人注册并成立追踪标的指数的交易型开放式指数基金(ETF),在不改变本基金投资目标的前提下,本基金可变更为该 ETF 的联接基金。该联接基金将其绝大部分基金财产投资于跟踪同一标的指数的 ETF,紧密跟踪标的指数表现,追求跟踪偏离度和跟踪误差最小化。该联接基金具体投资范围及比例等将依据届时有效的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要求确定。以上变更需经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后修改基金合同,但不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审议。”
本公司旗下易方达纳斯达克 100 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QDII)
(场内简称“纳指 ETF 易方达”,基金代码“159696”)已于 2023 年 8 月 17
日成立,并于 2023 年 8 月 25 日起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和基金合同的相关约定,本公司经与基金托管人中国建设银行
股份有限公司协商一致,决定于 2023 年 10 月 17 日起,将易方达纳斯达克 100
指数(QDII-LOF)变更为易方达纳斯达克 100 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LOF)(以下简称“易方达纳斯达克 100ETF 联接(QDII-LOF)”),同时降低管理费率、托管费率和销售服务费率,并根据上述事项及法律法规和基金实际运作情况相应修订基金合同、托管协议等法律文件相关条款。
现将具体事宜公告如下:
一、基金名称变更
易方达纳斯达克 100 指数(QDII-LOF)变更为易方达纳斯达克 100ETF 联
接(QDII-LOF)当日,基金份额简称调整如下:
1.原易方达纳斯达克 100 指数(QDII-LOF)A 类人民币基金份额继续在深
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场外简称“易方达纳斯达克 100 指数(QDII-LOF)A(人民币份额)”调整为“易方达纳斯达克 100ETF 联接(QDII-LOF)A(人民币份额)”,场内简称“纳斯达克 100LOF”不变,基金代码“161130”不变。
2.原易方达纳斯达克 100 指数(QDII-LOF)A 类美元现汇基金份额场外简
称“易方达纳斯达克 100 指数(QDII-LOF)A(美元现汇份额)”调整为“易方达纳斯达克 100ETF 联接(QDII-LOF)A(美元现汇份额)”,基金代码“003722”不变。
3.原易方达纳斯达克 100 指数(QDII-LOF)C 类人民币基金份额场外简称
“易方达纳斯达克 100 指数(QDII-LOF)C(人民币份额)”调整为“易方达纳斯达克 100ETF 联接(QDII-LOF)C(人民币份额)”,基金代码“012870”不变。
4.原易方达纳斯达克 100 指数(QDII-LOF)C 类美元现汇基金份额场外简
称“易方达纳斯达克 100 指数(QDII-LOF)C(美元现汇份额)”调整为“易方达纳斯达克 100ETF 联接(QDII-LOF)C(美元现汇份额)”,基金代码“012871”不变。
前述调整不影响各类基金份额净值的计算。
二、降低管理费率、托管费率和销售服务费率
根据基金合同的约定,易方达纳斯达克 100 指数(QDII-LOF)的管理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 0.80%年费率计提”,托管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0.25%的年费率计提”,C 类基金份额的销售服务费“按前一日 C 类基金资产净值的 0.35%年费率计提”。经调整后,易方达纳斯达克 100ETF 联接(QDII-LOF)的管理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扣除前一日所持有目标 ETF 公允价值后的余额(若为负数,则取 0)的 0.50%年费率计提”,托管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扣除前一日所持有目标 ETF 公允价值后的余额(若为负数,则取 0)的 0.10%的年费率计提”,C 类基金份额的销售服务费“按前一日 C 类基金资产净值的 0.30%年费率计提”。
三、修订后的《易方达纳斯达克 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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