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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1-09-16 07:19:24 股吧网页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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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21-09-16

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博时臻选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增加
C 类基金份额以及相应修改基金合同和托管协议的公告
为更好地满足广大投资者的理财需求,提供更灵活的理财服务,更好地服
务于投资者,根据《博时臻选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 (以下简称
“《基金合同》 ”)的有关约定,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基金管理人”
或“本公司”)决定自 2021 年 9 月 17 日起对博时臻选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以下简称“本基金”)增加 C 类基金份额,根据收费方式不同划分为 A 类、
C 类两类基金份额。在投资者申购时收取前端申购费用,在赎回时根据持有期
限收取赎回费用的基金份额,但不从本类别基金资产中计提销售服务费的,称
为 A 类基金份额;在投资者申购时不收取前端申购费用,在赎回时根据持有期
限收取赎回费用的基金份额,且从本类别基金资产中计提销售服务费的,称为
C 类基金份额。
经与基金托管人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协商一致,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
本公司对《基金合同》 、托管协议中有关内容进行相应修订,现将本基金增加
C 类基金份额的相关内容说明如下:
一、 博时臻选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增加 C 类基金份额方案概要
( 1)基金份额分类
在投资者申购时收取前端申购费用,在赎回时根据持有期限收取赎回费用
的基金份额,但不从本类别基金资产中计提销售服务费的,称为 A 类基金份额
(代码: 003566);在投资者申购时不收取前端申购费用,在赎回时根据持有
期限收取赎回费用的基金份额,且从本类别基金资产中计提销售服务费的,称
为 C 类基金份额(代码: 013656)。
A 类、 C 类基金份额分别设置代码,分别计算和公告各类基金份额净值和
各类基金份额累计净值。
( 2)基金费率
本基金 C 类基金份额的管理费率、托管费率与申购、赎回数量限制以及账
户最低持有基金份额余额限制均与原有 A 类基金份额保持一致,但相关费率有所差异,如下表所示:
费率结构
申购金额( M) A 类基金份额申购费率 C 类基金份
额申购费率
M<100 万 0.80%
100 万≤M<300 万 0.50%
300 万≤M<500 万 0.30%
申购费率
M≥500 万 每笔 1000 元
0.00%
持有基金份额期限
( Y) A 类基金份额赎回费率 C 类基金份额 赎回费率
Y<7 日 1.50% 1.50%
7 日≤Y<3 个月 0.10%
赎回费率
Y≥3 个月 0.00%
0.00%
管理费率(年费率) 0.30%
托管费率(年费率) 0.10%
销售服务费率(年费率) 0.00% 0.20%
代销机构 10 元 10 元
首次申购最低金额
直销机构 10 元 10 元
代销机构 10 元 10 元
追加申购最低金额
直销机构 10 元 10 元
账户最低基金份额余额 10 份(按交易账户统计) 易账户统计) 10 份(按交
注: 1 月指 30 日
1)各代销机构对上述首次申购及追加申购的最低金额有其他规定的,以各
代销机构的业务规定为准。
2)本基金的赎回费用由基金份额持有人承担,其中,对持续持有期少于
7 日的投资者收取的赎回费全额计入基金财产。
( 3)其他
本基金 C 类基金份额的销售机构为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直销中心等,本
公司有权根据具体情况增加或者调整销售机构。
1)本基金 C 类基金份额自公告生效之日起开通申购、赎回业务;
2)本基金 C 类基金份额自本公告生效之日起开通转换、定期定额投资业务。
本基金管理人有权根据实际情况对上述业务进行调整并按照《公开募集证
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 进行披露。
二、 对《基金合同》 有关内容的修改
第一
部分
前言
一、订立本基金合同的目的、依据和原
则 2
、订立本基金合同的依据是《中华人民
共和国合同法》(以下简称“《合同法》
”)、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
(以下简称“《基金法》”)、 《公开募
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以下简
称“《运作办法》”)、 《证券投资基金
销售管理办法》(以下简称“《销售办法》
”)、 《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
管理办法》(以下简称“《信息披露办法》
”) 、 《公开募集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
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 (以下简称
“《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 )和其他
有关法律法规。
一、订立本基金合同的目的、依据和原
则 2
、订立本基金合同的依据是《中华人民
共和国合同法》(以下简称“《合同法》
”)、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
(以下简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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