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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4-03-27 07:46:39 股吧网页版
信达澳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信澳慧理财货币市场基金增设基金份额并修改基金合同、托管协议的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4-03-27


信达澳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关于信澳慧理财货币市场基金增设
基金份额并修改基金合同、托管协议的公告
为满足广大投资者的理财需求,提供更灵活的理财服务,更好地服务于投资者,根据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和《信澳慧理财货币市场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的有关约定,信达澳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基金管理人”)经与基金托管人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协商一
致,本公司决定自 2024 年 3 月 28 日起对信澳慧理财货币市场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增加 C 类基金
份额类别、更新相关法律依据,并对本基金的基金合同、托管协议作相应修改。 现将具体事宜公告如下:

一、增加 C 类基金份额

本基金增加 C 类基金份额后,原有的基金份额全部自动转换为本基金 A 类基金份额,该类份额的
申购赎回业务规则以及费率结构均保持不变。 本基金将形成 A 类和 C 类两类基金份额并分别设置对
应的基金代码(A 类基金份额代码:003171;C 类基金份额代码:021169),收取不同的销售服务费并分别公布每万份基金已实现收益和 7 日年化收益率。 投资者申购时可以自主选择与各类基金份额相对应的基金代码进行申购。

本公司将于 2024 年 3 月 28 日起开通 C 类基金份额的申购、赎回、转换、定期定额投资业务。

本基金各类基金份额不支持相互转换。 本基金 C 类基金份额与本公司旗下其他已开通转换业务
的开放式基金的转换参照本基金 A 类基金份额执行。 本公司旗下其他已开通转换业务的开放式基金相互之间的转换规则以其相关公告为准。

1、C 类基金份额费率结构

管理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 0.20%年费率计提;

托管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 0.05%年费率计提;

C 类基金份额的销售服务费年费率为 0.25%;

C 类基金份额不收取申购费;

C 类基金份额不收取赎回费。

2、C 类基金份额申购和赎回的数额限制

(1)本基金在代销机构销售网点首次申购和追加申购的最低金额为 0.01 元,具体按照基金管理人和代销机构的约定为准,但不得低于基金管理人规定的最低限额。

(2)本基金直销机构销售网点首次申购的最低金额为人民币 5 万元,追加申购的最低金额为 1 万
元, 通过基金管理人网上交易系统等特定交易方式办理本基金申购业务单笔申购最低金额为不受上述限制。

(3)基金份额持有人在销售机构赎回时,每次赎回申请不得低于 0.01 份基金份额。 基金份额持有
人赎回时或赎回后在销售机构(网点)保留的基金份额余额不足 0.01 份的,在赎回时需一次全部赎回。
(4)当接受申购申请对存量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构成潜在重大不利影响时,基金管理人应当采取设定单一投资者申购金额上限或基金单日净申购比例上限、拒绝大额申购、暂停基金申购等措施,切实保护存量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合法权益。 具体请参见相关公告。

(5)基金管理人可以依照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基金合同的约定,在特定市场条件下暂停或者拒绝接受一定金额以上的资金申购,具体以基金管理人的公告为准。

(6)基金管理人有权决定本基金的总规模以及单日单笔/累计申购、赎回的最高限额,但应最迟在新的限额实施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介上公告。

(7)基金管理人可在法律法规允许的情况下根据市场情况,在不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权益的情况下,调整上述申购金额和赎回份额的数量限制,调整前基金管理人必须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至少一种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媒介上刊登公告。

3、申购、赎回价格

(1)出现以下情形之一时,本基金对当日单个基金份额持有人申请赎回基金份额超过基金总份额1%以上的赎回申请征收 1%的强制赎回费用,并将上述赎回费用全额计入基金财产。 基金管理人与基金托管人协商确认上述做法无益于基金利益最大化的情形除外:

①在满足相关流动性风险管理要求的前提下,当本基金持有的现金、国债、中央银行票据、政策性金融债券以及 5 个交易日内到期的其他金融工具占基金资产净值的比例合计低于 5%且偏离度为负时;

②当本基金前 10 名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持有份额合计超过基金总份额 50%,且本基金投资组合中
现金、国债、中央银行票据、政策性金融债券以及 5 个交易日内到期的其他金融工具占基金资产净值的比例合计低于 10%且偏离度为负时。

(2)本基金的申购、赎回价格为每份基金单位 1.00 元。

(3)本基金申购份额、余额的处理方式为:申购份额计算结果以四舍五入的方法保留到小数点后第 2 位,由此产生的收益或损失由基金财产承担。

(4) 本基金赎回金额的处理方式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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