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国金及第中短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增设B类基金份额及基金合同修改的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2-03-23
国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
国金及第中短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增设 B 类基金份额及基金合同修改的公告
为满足不同市场情况下投资者日益多样化的需求, 提高产品市场竞争力,根
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
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国金及第中短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
称“《基金合同》” )的有关约定,国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 )
经与基金托管人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协商一致,决定自 2022 年 3 月 23 日
起对国金及第中短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增设 B 类基金份
额类别(基金代码:015312),并对《基金合同》作相应修改。 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
下:
一、增设 B 类基金份额类别基本情况
本基金将基金份额分为 A 类和 B 类不同的类别。 A 类、B 类基金份额均指在
投资者申购时不收取申购费用,但在赎回时收取赎回费,并从本类别基金资产中
计提销售服务费的基金份额。 A 类、B 类基金份额按照不同的费率计提销售服务
费。
本基金 A 类、B 类基金份额分别设置代码。 由于基金费用的不同, 本基金 A
类基金份额和 B 类基金份额将分别计算基金份额净值和基金份额累计净值。 投
资者在申购基金份额时可自行选择基金份额类别。
有关基金份额类别的具体设置、费率水平等由基金管理人确定,并在招募说
明书及基金产品资料概要中公告。根据基金实际运作情况,在不违反法律法规、基
金合同的约定以及对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无实质性不利影响的情况下,经与基金
托管人协商一致,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可调整基金份额类别设置、对基
金份额分类办法及规则进行调整,并在调整前及时公告,不需要召开基金份额持
有人大会。
二、增设 B 类基金份额的销售服务费
本基金 A 类基金份额的销售服务费年费率为 0.01%,本基金 B 类基金份额的
销售服务费年费率为 0.30%。 A 类和 B 类基金份额的销售服务费按前一日该类基
金份额的基金资产净值的销售服务费年费率计提。 计算方法如下:
H=E×销售服务费年费率÷当年天数
H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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