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投瑞银顺鑫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2023年8月第1次更新)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3-08-18
国投瑞银顺鑫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招募说明书
(2023 年 8 月第 1 次更新)
【本基金不向个人投资者公开销售】
基金管理人:国投瑞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重要提示】
国投瑞银顺鑫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由国投瑞银顺鑫一年期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转型而来。
国投瑞银顺鑫一年期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经中国证监会 2016 年 6 月 22 日证
监许可[2016] 1375 号文注册募集,自 2016 年 7 月 4 日至 2016 年 7 月 8 日公开募集,共募
集 1,001,147,213.42 份基金份额。基金管理人国投瑞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向中国证监会办
理完毕基金备案手续后,于 2016 年 7 月 13 日获得书面确认,《国投瑞银顺鑫一年期定期
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自该日起生效。
国投瑞银顺鑫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经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18]717号文准予变更注册。国投瑞银顺鑫一年期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以通讯方式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国投瑞银顺鑫一年期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转型相关事项的议案》,内容包括将国投瑞银顺鑫一年期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变更为发起式基金,以及调整投资范围、投资策略、估值方法、基金份额的申购与赎回等,另外根据《流动性风险规定》在估值方法中增加摆动定价机制、在巨额赎回处理方式中增加发生巨额赎回时对单个基金份额持有人超过基金总份额一定比例以上的赎回申请实施延期办理赎回申请的具体措施等内容,并相应修订基金合同。上述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自表决通过之日起生效。
根据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自 2018 年 7 月 10 日起,《国投瑞银顺鑫定期开放债
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生效,《国投瑞银顺鑫一年期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自同日起失效。
基金管理人保证本招募说明书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本招募说明书经中国证监会注册,但中国证监会对国投瑞银顺鑫一年期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募集的注册及对国投瑞银顺鑫一年期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变更为本基金的注册,并不表明其对本基金的价值和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也不表明投资于本基金没有风险。
投资有风险,投资人申购基金份额时应认真阅读本招募说明书,全面认识本基金产品的风险收益特征,应充分考虑投资人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并对申购基金的意愿、时机、数量等投资行为作出独立决策。投资人根据所持有份额享受基金的收益,但同时也需承担相应的投资风险。本基金集中投资于固定收益类资产,影响证券价格波动的因素主要有:宏观经济周期变化、财政与货币政策变化、利率和收益率曲线变化、通货膨胀风险、债券
发行人的信用风险以及政治因素的变化等;此外,还包括由于基金投资人在开放期内连续大量赎回基金产生的流动性风险,基金管理人在基金管理实施过程中产生的基金管理风险,本基金的特定风险等等,其中,本基金的投资范围包括中小企业私募债券,该券种具有较高的流动性风险和信用风险,可能增加本基金总体风险水平。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人注意基金投资的“买者自负”原则,在投资人作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导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人自行负责。
本基金以定期开放方式运作,即以封闭期和开放期相交替的方式运作。本基金第一个开放期的首日为本基金基金合同生效日的 6 个月后的月度对日,第二个开放期的首日为本基金基金合同生效日的 12 个月后的月度对日,第三个开放期的首日为本基金基金合同生效日的 18 个月后的月度对日,以此类推。本基金每个开放期不少于 5 个工作日并且最长不超过 20 个工作日,开放期的具体时间以基金管理人届时公告为准。在开放期内,投资人可办理基金份额申购、赎回或其他业务。本基金在存续期内,除开放期外,均为封闭期。在封闭期内,本基金不办理基金份额的申购、赎回等业务,也不上市交易。
本基金为债券型基金,投资于债券资产的比例不低于基金资产的 80%,但在每个开放
期的前 15 个工作日和后 15 个工作日以及开放期期间不受前述投资组合比例的限制。本基金不参与可转债(可分离交易可转债的纯债部分除外)、可交换债投资,也不进行股票、权证投资。本基金风险与预期收益高于货币市场基金,低于混合型基金和股票型基金。根
据 2017 年 7 月 1 日施行的《证券期货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办法》,基金管理人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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