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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1-12-02 01:01:05 股吧网页版
融通增祥三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第九次集中开放申购、赎回业务的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1-12-02

融通增祥三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第九次集
中开放申购、赎回业务的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21 年 12 月 2 日

1 公告基本信息

基金名称 融通增祥三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
式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简称 融通增祥三个月定开债券发起式

基金主代码 002719

基金运作方式 契约型、定期开放式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19 年 7 月 11 日

基金管理人名称 融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名称 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基金注册登记机构名称 融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公告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
《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
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融通增祥三
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
基金基金合同》、《融通增祥三个月定期
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招募
说明书》等

申购起始日 2021 年 12 月 3 日

赎回起始日 2021 年 12 月 3 日

注:1、融通增祥三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的封闭期为自基金每一开放期结束之日次日起(包括该日)三个月的期间。本基金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包括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进入首个开放期。基金的首个封闭期为自首个开放期结束之日次日起(包括该日)三个月的期间,如果封闭期到期日的次日为非工作日的,封闭期相应顺延。首个封闭期结束之后
第一个工作日起(包括该日)进入第二个开放期,第二个封闭期为第二个开放期结束之日次日起(包括该日)三个月的期间,如果封闭期到期日的次日为非工作日的,封闭期相应顺延,以此类推。本基金封闭期内不办理申购与赎回业务,也不上市交易。

2、本基金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包括基金合同生效之日)或自每个封闭期结束之后第一个工作日起(含该日)进入开放期,本基金每个开放期最长不超过 20 个工作日,具体期间以基金管理人届时公告为准。开放期内,本基金采取开放运作模式,投资人可办理基金份额申购、赎回或其他业务,开放期未赎回的份额将自动转入下一个封闭期。如在开放期内发生不可抗力或其他情形致使基金无法按时开放或需依据《基金合同》暂停申购与赎回业务的,开放期相应延长,基金管理人有权合理调整申购或赎回业务的办理期间并予以公告。

3、本基金不向个人投资者公开销售。
2 日常申购、赎回业务的办理时间
2.1 开放日

本基金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包括基金合同生效之日)或自每个封闭期结束之后第一个工作日起(含该日)进入开放期,本基金每个开放期最长不超过20 个工作日,本基金的开放日为在开放期内销售机构办理本基金份额申购、赎回等业务的工作日。

本基金第八个封闭期自 2021 年 9 月 3 日起至 2021 年 12 月 2 日止,第九个
开放期开放 1 个工作日,自 2021 年 12 月 3 日 9:00 起至 2021 年 12 月 3 日 15:00
止,第九个封闭期自 2021 年 12 月 4 日起至 2022 年 3 月 3 日止。

如在开放期内发生不可抗力或其他情形致使基金无法按时开放或需依据《基金合同》暂停申购与赎回业务的,开放期相应延长,基金管理人有权合理调整申购或赎回业务的办理期间并予以公告。
2.2 开放时间

投资人可在上述开放日办理基金份额的申购和赎回,具体办理时间为上海证
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正常交易日的交易时间,但基金管理人根据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的要求或本基金合同的规定公告暂停申购、赎回时除外。封闭期内,本基金不办理申购与赎回业务。
3 日常申购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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