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0-03-28
国泰民利策略收益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原国泰民利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转型)
2019 年年度报告
2019 年 12 月 31 日
基金管理人:国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送出日期:二〇二〇年三月二十八日
§1 重要提示及目录
1.1 重要提示
基金管理人的董事会、董事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的法律责任。本年度报告已经三分之二以上独立董事签字同意,并由董事长签发。
基金托管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根据本基金合同约定,于 2020 年 3 月 26 日复核了本报
告中的财务指标、净值表现、利润分配情况、财务会计报告、投资组合报告等内容,保证复核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未来表现。投资有风险,投资者在作出投资决策前应仔细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及其更新。
根据《国泰民利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的约定,“保本期到期时,若本基金不符合保本基金存续条件,则本基金将按基金合同的约定,变更为非保本的混合型基金,基金名称相应变更为‘国泰民利策略收益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本基金第一个保本期到期后不再符合保本基金存续条件,本基金将按照《基金合同》的约定变更为非保本的混合型基金,即“国泰民利策略收益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变更后基金合同、托管协议和招募说明书分别修订为《国泰民利策略收益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国泰民利策略收益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协议》和《国泰民利策略收益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调整的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保留并适用《国泰民利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关于变更后的国泰民利策略收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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