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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2-05-23 07:43:18 股吧网页版
浙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旗下部分基金在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开通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的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2-05-23


浙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
旗下部分基金在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开通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的公告

浙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 )与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
信证券” )协商一致,自2022年5月24日起在国信证券开通本公司旗下部分基金的定期定额投
资业务。具体公告如下:

一、 适用基金

基金名称 基金代码

浙商聚潮产业成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A类:688888

浙商沪深300指数增强型证券投资基金(LOF) A类:166802

C类:014372

浙商中证500指数增强型证券投资基金 A类:007386

C类:002076

浙商聚盈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A类:686868

C类:686869

浙商聚潮新思维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A类:166801

注:A/C份额不能相互转换

二、定期定额投资业务

定期定额投资业务是基金申购业务的一种方式,是指投资者通过指定的销售机构申请,约
定扣款时间、扣款金额、扣款方式,由指定销售机构于约定扣款日在投资者指定银行账户内自
动完成扣款和基金申购申请的一种长期投资方式。

销售机构将按照与投资者申请时所约定的每月固定扣款日、扣款金额扣款,若遇非基金交
易日时,扣款是否顺延以销售机构的具体规定为准。具体办理程序请遵循各销售机构的有关规
定,具体扣款方式以各销售机构的相关业务规则为准。

三、投资者可通过以下途径咨询有关详情:

1、浙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网址:www.zsfund.com

客户服务电话:400-067-9908

2、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网址:https://www.guosen.com.cn/gs/

客户服务电话:95536

四、风险提示

1、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
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者基金投资的“买者自负” 原则,在做
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承担。投资有风
险,选择须谨慎。敬请投资者于投资前认真阅读各基金的基金合同、最新招募说明书及其他法
律文件。

2、投资者应当充分了解基金定投和零存整取等储蓄方式的区别。定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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