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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3-04-25 07:45:39 股吧网页版
富国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旗下部分基金增加C类基金份额并相应修订基金合同及托管协议的公告(2023/04/25)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3-04-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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富国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旗下部分基金增加 C 类基金份
额并相应修订基金合同及托管协议的公告
为更好地满足广大投资者的理财需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
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公开
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 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基金合同的约定,经
与基金托管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协商一致,富国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本公司”或“基金管理人”)决定自 2023 年 4 月 27 日起, 对旗下部分基金
增加 C 类基金份额, 并对该部分基金的基金合同及托管协议的相应条款进行修
订。 现将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一)本次增加 C 类基金份额的基金
1、 经与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本公司对以下基金增加 C 类基金份额:
序号 基金名称 C 类份额代码
1 富国精准医疗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018209
2 富国研究优选沪港深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018246
上述基金将增加 C 类基金份额,形成 A 类和 C 类两类基金份额。 原有的基
金份额在增加了 C 类基金份额后,全部自动转换为 A 类基金份额,该类份额的
申购赎回业务规则以及费率结构均保持不变。 两类基金份额将分别设置对应的基
金代码并分别计算基金份额净值,投资者申购时可以自主选择与 A 类基金份额
或 C 类基金份额相对应的基金代码进行申购。新增的 C 类基金份额从本类别基
金资产中计提销售服务费,不收取申购费用。 上述基金不同基金份额类别之间不
能相互转换。
2、上述基金 C 类基金份额的费率结构
1)申购费
C 类基金份额不收取申购费。
2)赎回费
富国精准医疗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富国研究优选沪港深灵活配置
2
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的赎回费率如下表:
持有期限(N) 赎回费率
N<7 日 1.50%
7 日≤N<30 日 0.50%
N≥30 日 0
C 类基金份额的赎回费用由 C 类基金份额持有人承担,在基金份额持有人赎
回基金份额时收取。对持续持有期少于 30 日的投资者收取的赎回费,将全额计
入基金财产。
3)销售服务费
富国精准医疗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富国研究优选沪港深灵活配置
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C 类基金份额的销售服务费年费率均为 0.60%,按前一日该
基金 C 类基金份额基金资产净值的 0.60%年费率计提。
3、上述基金 C 类基金份额申购和赎回的数额约定
1)基金管理人规定,单笔最低申购金额为人民币 1 元(含申购费),投资者
通过其他销售机构申购时,除需满足基金管理人最低申购金额限制外,当其他销
售机构设定的最低金额高于上述金额限制时,投资者还应遵循相关销售机构的业
务规定。
直销网点单个账户首次申购的最低金额为 50,000 元(含申购费),追加申购
的最低金额为单笔 20,000 元(含申购费);已在直销网点有该基金认购记录的投
资者不受首次申购最低金额的限制。其他销售网点的投资者欲转入直销网点进行
交易要受直销网点最低申购金额的限制。投资者当期分配的基金收益转购基金份
额时,不受最低申购金额的限制。通过基金管理人网上交易系统办理基金申购业
务的不受直销网点单笔申购最低金额的限制,申购最低金额为单笔人民币 1 元
(含申购费)。基金管理人可根据市场情况,调整首次申购的最低金额。
投资者可多次申购, 但单一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数不得达到或超过基金份额
总数的 50%(在基金运作过程中因基金份额赎回等情形导致被动达到或超过 50%
的除外)。
2)基金份额持有人在销售机构赎回时,每次的赎回申请不得低于 0.01 份基
3
金份额。基金份额持有人赎回时或赎回后在销售机构(网点)保留的基金份额余
额不足 0.01 份的,在赎回时需一次全部申请赎回。但各销售机构对交易账户最
低份额余额有其他规定的,以各销售机构的业务规定为准。
3)当接受申购申请对存量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构成潜在重大不利影响时,
基金管理人应当采取设定单一投资者申购金额上限或基金单日净申购比例上限、
拒绝大额申购、暂停基金申购等措施,切实保护存量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合法权益。
基金管理人基于投资运作与风险控制的需要,可采取上述措施对基金规模予以控
制。具体规定请参见基金管理人相关公告。
4)基金管理人可在不违反法律法规的情况下,调整上述申购金额和赎回份
额的数量限制约定。基金管理人必须在实施前依照《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
披露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在规定媒介上公告。
4、 上述基金 C 类份额适用的销售机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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