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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0-02-22 11:14:59 股吧网页版
国寿安保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根据《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修改旗下部分基金基金合同及托管协议的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0-02-22

   国寿安保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根据《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

法》修改旗下部分基金基金合同及托管协议的公告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2019年7月26日颁布、同年9月1日实施的《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及各基金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国寿安保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经与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对旗下部分基金的基金合同、托管协议中涉及信息披露的相关条款进行修改,相关基金名单见下表。

基金名称 托管行

国寿安保增金宝货币市场基金 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国寿安保安丰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上述修改系因法律法规发生变动而进行的修改,且对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无实质性不利影响,并已履行了规定的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基金合同的约定。上述修改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生效。

相 关 基 金 的 基 金 合 同 、 托 管 协 议 全 文 于 2020 年 2 月 22 日 在 本 公 司 网 站

(www.gsfunds.com.cn)和中国证监会基金电子披露网站(http://eid.csrc.gov.cn/fund)披露,供投资者查阅。基金管理人将在届时更新基金招募说明书时一并更新相关内容。如有疑问可拨打本公司客服电话(4008-258-258)咨询。

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请充分了解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审慎做出投资决定。

特此公告。

国寿安保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0 年 2 月 22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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