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2-09-09 09:14:12 股吧网页版
银华沪港深增长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产品资料概要更新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2-09-09


银华沪港深增长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产品资料
概要更新

编制日期:2022-08-10
送出日期:2022-09-09

本概要提供本基金的重要信息,是招募说明书的一部分。

作出投资决定前,请阅读完整的招募说明书等销售文件。

一、产品概况

基金简称 银华沪港深增长股票 基金代码 001703

下属基金简称 银华沪港深增长股票A 下属基金代码 001703

下属基金简称 银华沪港深增长股票C 下属基金代码 014364

基金管理人 银华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 基金托管人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基金合同生效 2016-08-10


基金类型 股票型 交易币种 人民币

运作方式 普通开放式 开放频率 每个开放日

基金经理 开始担任本基金基金经理的日期 证券从业日期

周晶 2018-12-27 2006-09-01

二、基金投资与净值表现

(一)投资目标与投资策略

详见本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的“基金的投资”章节。

投资目标 本基金通过积极优选具备利润创造能力并且估值水平具备竞争力的优势沪 港深
上市公司,同时通过优化风险收益配比,力求实现基金资产的长期稳定增值。

投资范围 本基金投资于依法发行或上市的股票、债券等金融工具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
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具体包括:国内依法发行上市的股票(包含中小
板股票、创业板股票、存托凭证及其他经中国证监会核准上市的股票)、港股通标
的股票、权证、股指期货、债券(国债、金融债、企业(公司)债、次级债、可
转换公司债券(含分离交易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央行票据、短期融资券、超短期
融资券、中期票据、地方政府债券、可交换债券等)、资产支持证券、债券回购、
银行存款(包括定期存款和协议存款)等固定收益类资产以及现金,以及法律法
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但须符合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规
定)。

如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以后允许基金投资其他品种,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
后,可以将其纳入投资范围。

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为:股票投资比例为基金资产的80%-95%(其中投资于港股通
标的股票的比例为基金资产的0%-95%);每个交易日日终,在扣除股指期货合约需
缴纳的交易保证金后,应当保持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5%的现金或到期日在一年以
内的政府债券。

主要投资策略 本基金坚持“自下而上”为主、“自上而下”为辅的投资视角,在实际投资过程中
充分体现“业绩持续增长、分享投资收益”这个核心理念。重点投资于受惠于中
国经济转型、升级,且处于合理价位的具备核心竞争力的沪港深股票。对上市公
司进行系统性分析,其中偏重:估值采用多种估值方法,包括P/E(预期)、P/B、

PCF、相对于NAV的溢/折价、DDM、ROE,与历史、行业和市场的比较。

业绩比较基准 沪深300指数收益率×45%+恒生指数收益率×45%+中证全债指数收益率×10%
风险收益特征 本基金是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其预期收益和预期风险水平高于债券型证券投资
基金及货币市场基金。

本基金将投资香港联合交易所上市的股票,将面临港股通机制下因投资环境、投
资标的、市场制度以及交易规则等差异带来的特有风险。

(二)投资组合资产配置图表/区域配置图……
[点击查看PDF原文][查看历史公告]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沪深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将由本网站记录保存,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温馨提示: 1.根据《证券法》规定,禁止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扰乱证券市场;2.用户在本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61278686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4000300059/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