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15-09-01 00:00:00 股吧网页版
鑫元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鑫元安鑫宝货币市场基金在南京银行开通鑫钱宝业务的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15-09-01

鑫元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鑫元安鑫宝货币市场基金
在南京银行开通“鑫钱宝”业务的公告
为了满足投资者短期理财需求,提升短期资金投资使用效率,鑫元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与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京银行”)合作自
2015年9月8日起,针对鑫元安鑫宝货币市场基金推出“鑫钱宝”业务,现将有关事项具体公告如下:
一、“鑫钱宝”业务简介
“鑫钱宝”指南京银行与鑫元基金合作为投资者提供的一项活期资金余额增值业务,能够为特定客户银行账户的活期账户资金余额实现自动申购货币基金(余额理财申购)、主动/自动快速取现货币基金等功能。
二、适用范围
本业务目前适用的本公司旗下基金范围自2015年9月8日起由鑫元货币市场基金A类份额(基金代码:000483)变更为鑫元安鑫宝货币市场基金B类份额(基金代码:
001527)。本业务的服务对象为通过南京银行渠道申购鑫元安鑫宝货币市场基金B类份额的自然人。变更后本业务指定鑫元安鑫宝货币市场基金B类份额为唯一适用基金,如适用的本公司管理的货币市场基金后续发生变动,届时另行公告。
三、业务规则
投资者如参与本业务,需要与本公司、南京银行签订《鑫元基金与南京银行“鑫钱宝”业务服务协议》,具体业务规则详见《鑫元基金与南京银行“鑫钱宝”业务规则》。以上协议和规则适用于变更日前已持有“鑫钱宝”且继续使用该业务的投资者,投资者无需重新签署该协议。
四、相关业务手续费
暂不收费。本公司和南京银行保留收取相关业务服务费的权利,并有权根据业务情况调整服务费标准。
五、额度限制
当日快速取现限额:每个客户鑫钱宝签约基金账户当日快速取现限额为100万元(含),此外,为避免大额快速取现过多影响“鑫钱宝”产品的运营,南京银行与鑫元基金设置所有客户快速取现总额度为5亿元(含)。快速取现总额度由南京银行与鑫元基金根据快速取现情况灵活控制,如客户快速取现申请超过当所有客户可用快速取现总额度时,则客户交易失败。南京银行与鑫元基金可根据业务需要协商一致修改以上限额并另行公告。
申购限额:单个投资者在南京银行所有签约“鑫钱宝”的账户申购相应货币基金的累计限额为100万元(含)。
六、重要提示
1.因系统原因,9月8日前已持有鑫钱宝的客户,在变更日(2015年9月8日)前一工作日(T-1日)至变更日(T日)期间暂停该部分客户“鑫钱宝”业务对应的基金产品的赎回交易;9月8日前已持有鑫钱宝的客户,在变更日(2015年9月8日)前一工作日(T-1日)至后一工作日(T+1日)期间暂停鑫钱宝申购交易。
2.投资者通过南京银行办理“鑫钱宝”业务的相关流程应遵循南京银行的有关规定,
投资者申请开展“鑫钱宝”业务前,请仔细阅读相关法律文件和业务规则。
3.本公司和南京银行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和业务需要变更《鑫元基金与南京银行“鑫钱宝”业务服务协议》、《鑫元基金与南京银行“鑫钱宝”业务规则》具体内容,发生变更的,南京银行和本公司将在各自网站或营业场所公告或以其他适当方式通知,而无需另行单独通知客户并与投资者重新签署协议。客户在公告后继续使用“鑫钱宝”业务的,视为接受该变更。
4.本公告仅对鑫元安鑫宝货币市场基金在南京银行开通“鑫钱宝”业务的有关事项
予以说明,投资者欲了解鑫元安鑫宝货币市场基金的详细情况,请登录本公司网站(www.xyamc.com)认真查阅相关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更新)等文件,或拨打本公司客户服务电话(400-606-6188,021-68619600)查询。
七、投资者可通过以下途径了解或咨询详情
1、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网址:www.njcb.com.cn
客户服务电话:96400
2、鑫元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网址:www.xyamc.com
客户服务电话:400-606-6188,021-68619600
风险提示: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投资者购买货币市场基金并不等于将资金作为存款存放在银行或存款类金融机构。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将来表现。投资有风险,敬请投资人认真阅读基金的相关法律文件,并选择适合自身风险承受能力的投资品种进行投资。
特此公告。
鑫元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点击查看PDF原文][查看历史公告]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沪深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基金吧/财富号/股吧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郑重声明:用户在本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61278686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4000300059/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