泓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调整旗下基金在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最低申购及定投金额起点的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3-01-13
泓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旗下基金在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最低申购及定投金额起点的公告
为满足广大投资者的理财需求,经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工商银行”)
协商一致,泓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决定自2023年1月13日起,对旗下基
金在工商银行的申购、定期定额投资(以下简称“定投”)金额限制做如下调整,现公告如下:
一、适用基金范围
通过工商银行销售的本公司旗下所有开放式基金。未来在工商银行新增上线销售的开
放式基金亦适用。
二、调整内容
自2023年1月13日起,投资者通过工商银行申购或定投上述适用基金,其单笔最低金额
调整为1元,追加申购或定投单笔最低金额调整为1元。
如本公司新增通过工商银行销售的基金产品,其申购和定投单笔最低金额将同时遵循上
述调整。
三、重要提示
本公告仅对投资者通过工商银行办理本公司旗下基金申购或定投业务的单笔最低限额
有关事项予以说明。投资者欲了解本公司旗下基金的详细情况,请阅读适用基金的相关法律
文件。
四、投资者可通过以下途径了解或咨询相关情况
1、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客服电话:95588
网址:www.icbc.com.cn
2、泓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客服电话:400-910-0888
网址:www.hongdefund.com
五、风险提示: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预示其未来表现,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的业绩也不构成对本
基金业绩表现的保证。
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投资有风险,基金
管理人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
投资有风险,敬请投资者认真阅读基金的相关法律文件并关注基金特有风险,如实填写
或更新个人信息并核对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选择适合自身风险承受能力的投资品种进行投
资。
基金定期定额投资并不等于零存整取等储蓄方式,不能规避基金投资所固有的风险,也
不能保证投资人获得收益。本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者基金投资的“买者自负”原则,在做出投
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承担。
投资有风险,选择须谨慎。
特此公告。
泓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二三年一月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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