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方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旗下部分开放式基金参加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转换费率优惠活动的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3-11-16
东方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旗下部分开放式基金参加平安银行股份
有限公司转换费率优惠活动的公告
为更好地满足投资者的理财需求,答谢投资者长期以来给予的信任与支持,经与平安银
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平安银行”)协商一致,东方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
公司”)决定自2023年11月17日起,参加平安银行的转换补差费率优惠活动。现将有关事宜
公告如下:
一、适用投资者范围
通过平安银行网上及其营业部转换本公司旗下开放式基金的投资者。
二、适用基金
与平安银行合作销售的本公司旗下开放式基金均可参与,具体参与基金及各项优惠活动
细则以上述机构的安排和规定为准。
三、优惠活动期限
优惠活动自2023年11月17日开始,结束时间以平安银行的公告或规定为准。
四、具体优惠费率
对适用范围内的投资者以相关销售机构的公告或规定执行相关费率折扣。
五、重要提示
1、优惠活动的费率折扣由平安银行决定和执行,本公司根据平安银行提供的费率折扣办
理。优惠活动解释权归相关销售机构所有,且其有权对上述优惠活动内容进行变更,本公司
不再另行公告。有关优惠活动具体事宜,请咨询平安银行。
2、本公司今后发行的开放式基金若由平安银行销售,且届时优惠活动仍然持续,则该基
金自动参与此项优惠活动,本公司不再另行公告。
3、投资者欲了解上述各只基金产品的详细情况,请仔细阅读上述各只基金产品的《基金
合同》、《招募说明书》以及《基金产品资料概要》等法律文件。上述各只基金产品的原申购费
率、是否开展定期定额投资业务以各基金产品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及相关最新公告
为准。
六、投资者可通过以下途径咨询有关详情
1、东方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热线:400-628-5888
网址:www.orient-fund.com
2、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电话:95511
网址:http://bank.pingan.com
风险提示
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
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基金业绩不构成对其他基金业绩表现的保证。
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人遵循基金投资“买者自负”的原则,应认真阅读《基金合同》、《招募说明
书》、《基金产品资料概要》等基金法律文件,全面认识产品风险收益特征和产品特征,充分考
虑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理性判断市场,在对申购基金的意愿、时机、数量等投资行为做出独
立、谨慎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担。
特此公告。
东方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11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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