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旗下部分基金增加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为代销机构并开通相关业务及参加网上费率优惠活动的公告(2022/06/30)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2-06-30
新华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旗下部分基金增加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为代销机构并开通相关业务及参加网上费率优惠活动的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22年6月30日
根据新华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 )与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江苏银行” )签署的销售协议,自2022年7月1日起,本公司将增加江苏银行为旗下部分
基金销售机构并开通相关业务。同时,为满足广大投资者的理财需求,经本公司与江苏银行协
商一致,自2022年7月1日起,本公司旗下部分基金参加江苏银行费率优惠活动。
一、适用基金如下:
序号 基金代码 基金简称 申购赎回 定期定额投 转换业务 是否参加费
业务 资 率优惠
1 003238 新华外延增长主题灵活配 开通 开通 开通 参加
置混合
2 001040 新华策略精选股票 开通 开通 开通 参加
二、开通定期定额投资业务
“定期定额投资”(以下简称“定投” )是基金申购的一种业务方式,指在一定的投资期
间内投资者在固定时间、以固定金额定期申购基金。江苏银行接受投资者的基金定投业务申
请后, 根据投资者指定的日期从投资者签约的资金账户内自动扣划约定的款项用以申购基
金。投资者在开办上述基金定投业务的同时,仍然可以进行上述基金的日常申购、赎回业务。
1.定投业务的办理时间
定投业务申请办理时间为该基金开放日的开放时间, 具体办理时间详见江苏银行的公
告。
2.适用投资者范围
定投业务适用于依据我国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本基金的基金合同的约定可以投资证
券投资基金的投资者。
3.申请方式
3.1、凡申请办理定投业务的投资者,须先开立本公司开放式基金账户(已开户者除外),
具体开户程序请遵循江苏银行的规定。
3.2、已开立本公司开放式基金账户的投资者,具体办理程序请遵循江苏银行的规定。
4、申购日期
4.1、投资者应遵循江苏银行的规定与其约定每期扣款……
[点击查看PDF原文][查看历史公告]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沪深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将由本网站记录保存,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评论该主题
帖子不见了!怎么办?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温馨提示: 1.根据《证券法》规定,禁止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扰乱证券市场;2.用户在本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