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4-02-02 00:11:24 股吧网页版
易方达财富快线货币市场基金在非直销销售机构调整大额申购及大额转换转入业务限制的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4-02-02


易方达财富快线货币市场基金在非直销销售机构调整大额申购
及大额转换转入业务限制的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24 年 2 月 2 日

1. 公告基本信息

基金名称 易方达财富快线货币市场基金

基金简称 易方达财富快线货币

基金主代码 000647

基金管理人名称 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公告依据 《易方达财富快线货币市场基金基金合同》《易方达财富快线货币
市场基金更新的招募说明书》

暂停相关业务的 暂停大额申购起始日 2024 年 2 月 7 日

起始日、金额及 暂停大额转换转入起 2024 年 2 月 7 日

原因说明 始日

暂停大额申购、大额 为了基金的平稳运作,保护基金份额持有人
转换转入的原因说明 利益

下属分级基金的基金简称 易方达财富快 易方达财富 易方达财富
线货币 A 快线货币 B 快线货币 C

下属分级基金的交易代码 000647 000648 000920

该分级基金是否暂停大额申购、大额转 是 是 是

换转入

下属分级基金的限制申购金额(单位: 300,000.00 300,000.00 300,000.00
元)

下属分级基金的限制转换转入金额(单 300,000.00 300,000.00 300,000.00
位:元)

注:(1)根据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的相关规定,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本公司”)决定自 2024 年 2 月 7 日起调整易方达财富快线货币市场
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A 类基金份额、B 类基金份额和 C 类基金份额在非直
销销售机构的大额申购、大额转换转入业务限制,具体调整为:单日单个基金账
户在全部非直销销售机构(A 类基金份额由京东肯特瑞销售的除外)累计申购
(含定期定额投资及转换转入,下同)本基金 A 类基金份额或 B 类基金份额或 C
类基金份额的金额不超过 30 万元(含)。如单日单个基金账户单笔申购本基金 A
类基金份额或 B 类基金份额或 C 类基金份额的金额超过 30 万元(不含),则 30
万元确认申购成功,超过 30 万元(不含)金额的部分将确认失败;如单日单个
基金账户多笔累计申购本基金 A 类基金份额的金额超过 30 万元(不含)或单日
单个基金账户多笔累计申购本基金 B 类基金份额的金额超过 30 万元(不含)或单日单个基金账户多笔累计申购本基金C 类基金份额的金额超过30 万元(不含),则对该类基金份额的申请按照申请金额从大到小排序,基金管理人将逐笔累加至该类基金份额不超过 30 万元(含)限额的申请确认成功,该类基金份额其余申
请金额确认失败。

(2)本公司决定自 2024 年 2 月 19 日起,本基金 A 类基金份额恢复个人客

户在非直销销售机构的大额申购、大额转换转入业务,并调整机构客户单日单个基金账户在非直销销售机构累计申购(含定期定额投资及转换转入,下同)A 类基金份额的限制,具体调整为:机构客户单日单个基金账户在全部非直销销售机构累计申购本基金 A 类基金份额的金额不超过 500 万元(含)。如机构客户单日
单个基金账户在非直销销售机构单笔申购本基金 A 类基金份额的金额超过 500
万元(不含),则 500 万元确认申购成功,超过 500 万元(不含)金额的部分将
确认失败;如机构客户单日单个基金账户在全部非直销销售机构多笔累计申购本基金 A 类基金份额的金额超过 500 万元(不含),则对该类基金份额的申请按照申请金额从大到小排序,基金管理人将逐笔累加至该类份额不超过 500 万元(含)限额的申请确认成功,该类份额其余申请金额确认失败。

(3)本公司决定自 2024 年 2 月 19 日起调整本基金 B 类基金份额在非直销

销售机构的大额申购、大额转换转入业务限制,具体调整为:单日单个基金账户在全部非直销销售机构累计申购(含转换转入,下同)本基金 B 类基金份额的金额不超过 500 万元(含)。如单日单个基金账户在非直销销售机构单笔申购本基

金 B 类基金份额的金额超过 500 万元(不含),则 500 万元确认申购成功,超过 500
万元(不含)金额的部分将确认失败;如单日单个基……
[点击查看PDF原文][查看历史公告]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沪深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将由本网站记录保存,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温馨提示: 1.根据《证券法》规定,禁止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扰乱证券市场;2.用户在本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61278686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4000300059/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