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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4-04-03 09:13:45 股吧网页版
关于国寿安保沪深30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增设C类基金份额并相应修改基金合同托管协议的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4-04-03


关于国寿安保沪深30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
增设C类基金份额并相应修改基金合同、托管协议的公告

国寿安保沪深30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 由
国寿安保沪深300指数型证券投资基金转换而来。国寿安保沪深300指数型证券投资基金根据2014年4月8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国寿安保沪深300指数型证券投资基金募集的批复》(证监许可[2014]376号)注册和2014年4月24日《关于国寿安保沪深300指数型证券投资基金募集时间安排的确认函》(证券基金机构监管部部函 [2014]76号)进行募集。为更好地满足广大投资人的理财要求,根据《国寿安保沪深30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的有关约定,经与本基金基金托管人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协商一致,国寿安保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基金管理人”或“本公司”)决定自2024年4月3日起本基金增设C类基金份额,同时因法律法规更新、基金管理人信息更新而对本基金的基金合同、托管协议等法律文件作相应修改。现将具体事宜公告如下:

一、增设C类基金份额的情况

(一)本基金增设C类基金份额后,原基金份额为A类基金份额。本基金根据申购费和销售服务费收取方式的不同,将基金份额分为不同的类别。在投资人申购基金时收取申购费用,并不再从本类别基金资产中计提销售服务费的,称为A类基金份额;在投资人申购基金时不收取申购费用,而从本类别基金资产中计提销售服务费的,称为C类基金份额。投资人可自行选择申购的基金份额类别。

(二)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和C类基金份额分别设置代码。其中,A类基金份额基金代码为:000613,C类基金份额基金代码为:021103。由于基金费用的不同,A类基金份额和C类基金份额将分别计算并公告基金份额净值。

(三)本基金C类基金份额费率结构

1、C类基金份额不收取申购费用。

2、C类基金份额适用的赎回费率如下:

持有时间(Y) 赎回费率 归入基金财产比例

Y<7 天 1.50% 100%

Y≥7 天 0 -

3、C类基金份额的销售服务费的计算方法

本基金C类基金份额的基金销售服务费年费率为0.10%,基金销售服务费按前一日C类基金份额基金资产净值的0.10%年费率计提。

(四)本基金C类基金份额适用的销售机构

本基金C类基金份额的销售机构为本公司直销机构。

1、国寿安保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直销中心

名称:国寿安保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虹口区丰镇路806号3幢306号

法定代表人:于泳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28号院盈泰商务中心2号楼10、11、12层

客户服务电话:4009-258-258

传真:010-50850777

联系人:孙瑶

2、国寿安保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网上直销系统(https://e.gsfunds.com.cn/etrading/)
基金管理人可根据情况变更或增减基金销售机构,并在基金管理人网站公示。

(五)投资者可自2024年4月3日起,按规定办理本基金C类基金份额的申购、赎回、转换和定期定额投资业务。

二、基金合同和托管协议的修订内容。

为确保本基金增加C类基金份额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本公司就《国寿安保沪深30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基金合同》和《国寿安保沪深30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托管协议》的相关内容进行了修订,同时,因法律法规更新、基金管理人信息更新而对基金合同和托管协议作了修改。本次修订不涉及基金合同当事人权利义务关系的变化,对原有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利益无实质性不利影响,无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本公司已就修订内容与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基金合同和托管协议的具体修订请详见附件《国寿安保沪深30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基金合同、托管协议修改前后文对照表》。

本基金管理人将于公告日将修改后的本基金基金合同、托管协议登载于规定媒介。招募说明书和基金产品资料概要将依照有关规定根据基金合同、托管协议的内容进行更新并在规定媒介上公告。上述基金增设C类基金份额事宜及修订后的基金合同、托管协议自2024年4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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