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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4-04-03 09:13:15 股吧网页版
国寿安保沪深30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4-04-03

国寿安保沪深 300 交易型开放式指数

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

更新招募说明书

(2024 年第 1 号)

基金管理人:国寿安保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重要提示】

国寿安保沪深30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 由国寿安保沪深300指数型证券投资基金转换而来。国寿安保沪深300指数型证券投资基金根据2014年4月8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国寿安保沪深300指数型证券投资基金募集的批复》(证监许可[2014]376号)注册和2014年4月24日《关于国寿安保沪深300指数型证券投资基金募集时间安排的确认函》(证券基金机构监管部部函 [2014]76号),进行募集。
基金管理人保证招募说明书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本招募说明书经中国证监会注册,但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募集的注册,并不表明其对本基金的价值和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也不表明投资于本基金没有风险。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

本基金的标的指数为沪深300指数。

1、样本空间

沪深 300 指数样本空间由同时满足以下条件的沪深 A 股组成:

(1)非创业板股票:上市时间超过一个季度,除非该股票自上市以来日均 A 股总市值在全部沪深 A 股(非创业板股票)中排在前 30 位;

(2)创业板股票:上市时间超过三年;

(3)非 ST、*ST 股票,非暂停上市股票。

2、选样方法

沪深 300 指数样本是按照以下方法选择经营状况良好、无违法违规事件、财务报告无重大问题、股票价格无明显异常波动或市场操纵的公司:

(1)计算样本空间内股票最近一年(新股为上市第四个交易日以来)的 A 股日均成交金额与 A 股日均总市值;

(2)对样本空间股票在最近一年的 A 股日均成交金额由高到低排名,剔除排名后 50%的股
票;

(3)对剩余股票按照最近一年 A 股日均总市值由高到低排名,选取前 300 名股票作为指数
样本。

投 资 者 可 通 过 以 下 路 径 查 询 指 数 信 息 :
http://www.csindex.com.cn/zh-CN/indices/index-detail/000300

本基金以目标 ETF 基金份额、标的指数成份股及备选成份股为主要投资对象。本基金投资于目标 ETF 的资产比例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 90%;每个交易日日终,本基金应当保持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 5%的现金或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其中,现金不包括结算备付金、存出保证金、应收申购款等。

本基金为被动式投资的交易型开放式指数基金联接基金,跟踪沪深 300 指数,其风险收益特征与标的指数所表征的市场组合的风险收益特征相似。

本基金属于被动式投资的股票指数基金,其预期收益及预期风险水平高于混合型基金、债券型基金与货币市场基金,属于高预期风险、高预期收益的开放式基金。

投资者在投资本基金前,应全面了解本基金的产品特性,充分考虑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理性判断市场,并承担基金投资中出现的各类风险,包括:因政治、经济、社会等环境因素对证券价格产生影响而形成的系统性风险、个别证券特有的非系统性风险、由于投资者连续大量赎回基金份额产生的流动性风险、基金管理人在基金管理实施过程中产生的基金管理风险、本基金的特定风险等等。本基金可能出现跟踪误差控制未达约定目标、指数编制机构停止服务、成份股停牌等风险。

投资有风险,投资人认购(或申购)基金时应认真阅读本招募说明书、基金产品资料概要和基金合同,全面认识本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和产品特性,并充分考虑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理性判断市场,谨慎做出投资决策。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人基金投资的“买者自负”原则,在投资人作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人自行负责。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预示其未来表现。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的业绩并不构成新基金业绩表现的保证。

本次更新招募说明书主要对法律法规更新、增设C类基金份额相关信息及“第三部分 基金管理人”中基金管理人概况、主要人员情况进行了更新。

目 录

第一部分 绪言 ...... 1
第二部分 释义 ...... 2
第三部分 基金管理人 ...... 6
第四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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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沪深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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