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6-04-08 08:57:15 股吧网页版
宝盈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旗下公募基金产品直销渠道认(申)购费优惠活动的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6-04-08


宝盈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旗下公募基金产品直销渠道

认(申)购费优惠活动的公告

为更好地满足广大投资者的理财需求,宝盈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决定在本公司直销渠道(含本公司官方网站、掌上宝盈 APP、官方微信交易及直销柜台)开展费率优惠活动。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适用产品

适用于经本公司公告,在直销渠道开通认(申)购业务的前端收费公募基金产品。

二、业务详情

自 2026 年 4 月 8 日(含)起,投资者通过本公司的直销渠道办理旗下公募
基金产品的申购业务(含定期定额投资)及新基金的认购业务时,免收前端认(申)购费;办理转换业务时,免收转换补差费。

三、重要提示

本次费率优惠仅适用于投资者通过本公司直销渠道办理的认购、申购(含定期定额投资)、转换业务,不包括基金赎回等其他业务的相关费用。

本次费用优惠活动的开始、结束及调整以本公司的公告为准。本公司有权根据法律法规及监管规定调整本次费用优惠活动的适用基金范围、业务规则及流程,并依照《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等规定进行公告。
投资者投资基金前应认真阅读相关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基金产品资料概要等法律文件,并根据自身风险承受能力选择适合的基金产品。

四、投资者可通过以下途径咨询详情

宝盈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网站:https://www.byfunds.com

宝盈基金客户服务电话:400-8888-300(免长途话费)

风险提示:

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销售机构根据法规要求对投资者类
别、风险承受能力和基金的风险等级进行划分,并提出适当性匹配意见。投资
者在投资基金前应认 真阅读《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等基金法律文件,全面认识基金产品的风险收益特征,在了解产品情况及听取销售机构适当性意见的基础上,根据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投资期限和投资目标,对基金投资作出独立决策,选择合适的基金产品。

特此公告。

宝盈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6 年 4 月 8 日

[点击查看PDF原文][查看历史公告]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将由本网站记录保存,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温馨提示: 1.根据《证券法》规定,禁止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扰乱证券市场;2.用户在本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61278686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4000300059/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