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宸未来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华宸未来稳健添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表决结果暨决议生效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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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26-02-27
华宸未来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华宸未来稳健添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表决结果暨决议生效的公告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华宸未来稳健添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现将华宸未来稳健添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会议情况
本基金以通讯方式组织召开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大会投票表决起止时间为自 2026
年 1 月 27 日起,至 2026 年 2 月 25 日 17:00 止。2026 年 2 月 26 日,在本基金的基金托管
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授权代表的监督下,本基金管理人对本次大会表决进行了计票,上海市通力律师事务所对计票过程进行了见证,上海市东方公证处对计票过程及结果进行了公证。
经统计,参与表决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及代理人所代表的基金份额为 32,421,503.34 份,
其中有效表决份额 32,421,503.34 份,有效表决份额占权益登记日基金总份额60,470,539.23 份的 53.62%,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和《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
会议审议了《关于华宸未来稳健添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变更基金管理人并变更注册为富国丰泰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的议案》(以下简称“本次会议议案”),并由参加大会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对本次会议议案进行表决。表决结果为:32,421,503.34 份基金份额表示同意,0 份基金份额表示反对,0 份基金份额表示弃权。同意本次议案的基金份额占参加本次大会的持有人所持基金份额的 100%,达到三分之二以上,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和《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本次会议议案获得通过。
二、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的生效
根据《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的规定,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定的事项
自表决通过之日起生效。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已自 2026 年 1 月 27 日起,至 2026 年 2
月 25 日 17:00 止对本次会议议案进行了投票表决,根据 2026 年 2 月 26 日的计票结果,本
次会议议案获表决通过,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自 2026 年 2 月 26 日起生效。基金管
理人将自该日起五日内将表决通过的事项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备案。
三、后续安排
1、赎回选择期
对于本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持有的基金份额,基金管理人于 2026 年 2 月 27 日至 2026
年 3 月 5 日设置 5 个交易日的赎回选择期,以供基金份额持有人做出赎回选择,赎回选择
期内赎回不收取赎回费。拟赎回基金份额的投资者应在不晚于 2026 年 3 月 5 日 15:00 前提
交赎回申请。请投资者合理安排时间。
在赎回选择期期间,由于需应对赎回等情况,基金份额持有人同意豁免《基金合同》中约定的投资组合比例限制等条款。
赎回选择期结束后,基金管理人将根据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执行本基金的正式变更。赎回选择期间未赎回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其持有的本基金基金份额将根据相关安排结转为富国丰泰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份额,结转后的各类基金份额的持有期限自《富国丰泰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重新计算。
因存量基金份额的份额登记机构将由华宸未来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变更为富国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富国基金”),份额持有人需在富国基金开立基金账户。基金份额持有人可由原销售机构根据其本人已经提供的有效资料代为办理基金账户的开立手续;如原销售机构未代为办理基金账户的开立手续,份额持有人也可以联系原销售机构自行办理基金账户开立手续。销售机构是否代为办理基金账户的开立手续以各销售机构的实际为准,份额持有人可咨询原销售机构。
修改后的基金合同生效前,如果原华宸未来稳健添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未选择将原份额进行赎回且未通过原销售机构在富国基金注册登记系统开立基金账户,则其所持有的原份额将统一转登记至富国基金在直销渠道为其开立的基金账户上。针对因上述原因转至富国基金直销渠道的 C 类基金份额,因富国基金直销渠道暂不支持 C 类基金份额,相关 C 类基金份额将按照转登记日各类基金份额的基金份额净值登记为 A 类基金份额。
2、暂停赎回安排
赎回选择期结束后,本基金将根据持有人大会决议执行本基金管理人的正式变更,本基
金将自 2026 年 3 月 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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