富国宏观策略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二0二三年第二号)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3-07-11
富国宏观策略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
(二0二三年第二号)
基金管理人: 富国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重要提示
富国宏观策略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经中国
证监会 2013 年 1 月 22 日证监许可[2013]54 号文核准募集。本基金的基金合同
于 2013 年 4 月 12 日生效。
基金管理人保证招募说明书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本招募说明书经中国证监会核准,但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募集的核准,并不表明其对本基金的价值和收益做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也不表明投资于本基金没有风险。
本基金投资于证券市场,基金净值会因为证券市场波动等因素产生波动。投资有风险,投资人认购(或申购)基金时应认真阅读本招募说明书,全面认识本基金产品的风险收益特征和产品特性,充分考虑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理性判断市场,对认购基金的意愿、时机、数量等投资行为作出独立决策。投资者在获得基金投资收益的同时,亦承担基金投资中出现的各类风险,可能包括:证券市场整体环境引发的系统性风险、个别证券特有的非系统性风险、大量赎回或暴跌导致的流动性风险、基金管理人在投资经营过程中产生的操作风险等。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者基金投资的“买者自负”原则,在投资者作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责。
本基金的投资范围包括存托凭证。存托凭证是新证券品种,本基金投资存托凭证在承担境内上市交易股票投资的共同风险外,还将承担与存托凭证、创新企业发行、境外发行人以及交易机制相关的特有风险。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预示其未来表现。
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
因《基金合同》而产生的或与《基金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如经友好协商未能解决的,应提交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根据该会当时有效的仲裁规则进行仲裁,仲裁地点为北京,仲裁裁决是终局性的并对各方当事人具有约束力。
本招募说明书所载基金投资组合报告和基金业绩表现截止至 2023 年 3 月 31
日(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本次招募说明书更新内容如下:
更新章节 更新内容
第三部分 基金管理人 更新基金管理人的相关信息。
第十四部分 基金费用与税收 更新本基金的管理费率、托管费率。
目录
第一部分 绪言......1
第二部分 释义......2
第三部分 基金管理人......7
第四部分 基金托管人......18
第五部分 相关服务机构......21
第六部分 基金的募集......57
第七部分 基金合同的生效......58
第八部分 基金份额的申购与赎回......59
第九部分 基金的投资......76
第十部分 基金的业绩......88
第十一部分 基金的财产......91
第十二部分 基金资产的估值......92
第十三部分 基金的收益与分配......97
第十四部分 基金费用与税收......99
第十五部分 基金的会计与审计......102
第十六部分 基金的信息披露......103
第十七部分 风险揭示...... 110
第十八部分 基金合同的变更、终止和基金财产的清算...... 116
第十九部分 基金合同的内容摘要...... 118
第二十部分 基金托管协议的内容摘要......140
第二十一部分 对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服务......158
第二十二部分 其他应披露事项......160
第二十三部分 招募说明书存放及其查阅方式......161
第二十四部分 备查文件......162
第一部分 绪言
本招募说明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以下简称《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以下简称《运作办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销售机构监督管理办法》(以下简称《销售办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以下简称《信息披露办法》)、《公开募集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以下简称“《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以及《富国宏观策略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编写。
基金管理人……
[点击查看PDF原文][查看历史公告]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沪深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将由本网站记录保存,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评论该主题
帖子不见了!怎么办?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温馨提示: 1.根据《证券法》规定,禁止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扰乱证券市场;2.用户在本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