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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4-12-16 09:06:24 股吧网页版
华富安鑫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4-12-16


华富安鑫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更新招募说明书

(2024 年 12 月 16 日更新)

基金管理人:华富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二四年十二月

目 录

重要提示...... 3
第一部分 绪言...... 5
第二部分 释义...... 6
第三部分 基金管理人...... 11
第四部分 基金托管人...... 21
第五部分 相关服务机构...... 25
第六部分 基金的历史沿革...... 27
第七部分 基金的存续...... 28
第八部分 基金份额的申购与赎回...... 29
第九部分 基金的投资...... 39
第十部分 基金的业绩...... 54
第十一部分 基金的财产...... 56
第十二部分 基金资产的估值...... 57
第十三部分 基金的收益与分配...... 63
第十四部分 基金的费用与税收...... 65
第十五部分 基金的会计和审计...... 68
第十六部分 基金的信息披露...... 69
第十七部分 侧袋机制...... 74
第十八部分 风险揭示...... 77
第十九部分 基金合同的变更、终止与基金财产的清算...... 83
第二十部分 基金合同的内容摘要...... 86
第二十一部分 基金托管协议的内容摘要...... 101
第二十二部分 其他应披露事项...... 115
第二十三部分 对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服务...... 116
第二十四部分 招募说明书的存放及查阅方式...... 118
第二十五部分 查备文件...... 119

重要提示

华富安鑫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是根据《华富保本混 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的约定,由华富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在第二个 保本周期到期后转型而来。

华富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的募集申请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 简称“中国证监会”)2013年1月29日证监许可[2013]69号文核准。自2013年3月 18日至2013年4月19日向社会公开募集,募集结束后基金管理人向中国证监会办理 备案手续。经中国证监会书面确认,《华富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 于2013年4月24日生效。

华富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第二个保本周期起始日的三个公历年度对应日 为2019年6月1日,因该日为非工作日,根据《华富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 合同》的约定,保本周期到期日顺延至下一个工作日,即其第二个保本周期到期 日为2019年6月3日。根据2017年1月24日中国证监会发布的《关于避险策略基金的 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华富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将不能满 足继续作为法律法规规定的避险策略型基金运作的条件。故华富保本混合型证券 投资基金保本周期到期后按《华富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的约定转 型为非保本的债券型基金,名称相应变更为“华富安鑫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管理人保证本招募说明书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本招募说明书依据 本基金的基金合同编写,本基金的基金合同经中国证监会备案,但中国证监会对 华富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募集的核准以及转型为本基金的备案,并不表明其 对本基金的价值和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也不表明投资于本基金没有风险。
投资有风险,投资者申购基金时应认真阅读本招募说明书。投资者根据所持 有份额享受基金的收益,但同时也需承担相应的投资风险。本基金为债券型基金, 预期收益和预期风险高于货币市场基金,低于一般混合型基金和股票型基金。本 基金投资于证券市场,基金净值会因为证券市场波动等因素产生波动,投资者在 投资本基金前,应全面了解本基金的产品特性,自主判断基金的投资价值,充分 考虑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理性判断市场,自主做出投资决策,并自行承担基金 投资中出现的各类风险,包括:市场风险、管理风险、估值风险、流动性风险、
本基金特有风险和其他风险等。基金管理人建议投资人根据自身的风险收益偏好, 选择适合自己的基金产品,并且中长期持有。

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 但不保证本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预示其未来 表现,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的业绩也不构成对本基金业绩表现的保证。基 金管理人提醒投资人基金投资的“买者自负”原则,在做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 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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