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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4-12-14 09:06:24 股吧网页版
华富安鑫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协议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4-12-14


华富安鑫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托管协议

基金管理人: 华富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目 录

一、基金托管协议当事人 ...... 3
二、基金托管协议的依据、目的和原则 ...... 5
三、基金托管人对基金管理人的业务监督与核查 ...... 6
四、基金管理人对基金托管人的业务核查 ...... 12
五、基金财产的保管 ...... 13
六、指令的发送、确认与执行 ...... 16
七、交易及清算交收安排 ...... 19
八、基金资产净值计算和会计核算 ...... 23
九、基金收益分配 ...... 28
十、基金信息披露 ...... 29
十一、基金费用 ...... 31
十二、基金份额持有人名册的保管 ...... 33
十三、基金有关文件档案的保存 ...... 34
十四、基金托管人和基金管理人的更换 ...... 35
十五、禁止行为 ...... 37
十六、基金托管协议的变更、终止与基金财产的清算 ...... 38
十七、违约责任 ...... 40
十八、争议解决方式 ...... 41
十九、基金托管协议的效力 ...... 42
二十、其他事项 ...... 43

一、基金托管协议当事人

(一)基金管理人

名称:华富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栖霞路 26 弄 1 号 3 层、4 层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
区栖霞路 18 号陆家嘴富汇大厦 A 座 3 楼、5 楼法定代表人:赵万利

成立时间: 2004 年 4 月 19 日

批准设立机关: 中国证监会

批准设立文号:证监基字[2004]47 号

经营范围:基金募集、基金销售、资产管理、中国证监会许可的其它业务

组织形式: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资本:2.5 亿元

存续期间:持续经营

(二)基金托管人

名称: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中山东一路 12 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北京东路 689 号

法定代表人:张为忠

成立日期:1992 年 10 月 19 日

基金托管业务资格批准机关:中国证监会

基金托管业务资格文号:证监基金字[2003]105 号

组织形式:股份有限公司(上市)

注册资本:人民币 293.52 亿元

经营期限:永久存续

经营范围:吸收公众存款;发放短期、中期和长期贷款;办理结算;办理票据贴现;发行金融债券;代理发行、代理兑付、承销政府债券;买卖政府债券;同业拆借;提供信用证服务及担保;代理收付款项及代理保险业务;提供保险箱业务;外汇存款;外汇贷款;外汇汇款;外币兑换;国际结算;同业外汇拆借;外汇票据的承兑和贴现;外汇借款;外汇担保;结汇、售汇;买卖和代理买卖股票以外的外币有价证券;自营外汇买卖;代客外汇买卖;资信调查、咨询、见证业务;离岸银行业务;证券投资基金托管业务;信托投资公司资金信托托管业务;专项委托资金托管业务;中比产业投资基金托管业务;全国社会保障基金托管业务;农村养老保险基金托管;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QFII)境内证券投资托管业务;企业年金账户管理业务;短期融资券承销业务;中央单位预算外资金收入收缴代理业务;网上银行业务;网上支付税费
业务;产业(创业)投资基金托管业务;网上银行(外汇)结售付汇业务;信贷资产证券化业务;保险资产托管业务;保险资本金存款行业务;企业年金托管业务;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的其他业务。

二、基金托管协议的依据、目的和原则

(一)订立基金托管协议的依据

本协议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以下简称“《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以下简称《运作办法》)、《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以下简称《销售办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以下简称《信息披露办法》)、《公开募集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7号〈托管协议的内容与格式〉》、《华富安鑫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制订。

(二)订立基金托管协议的目的

本协议的目的是明确基金托管人和基金管理人之间在基金财产的保管、投资运作、净值计算、收益分配、信息披露及相互监督等相关事宜中的权利义务及职责,确保基金财产的安全,保护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合法权益。

(三)订立基金托管协议的原则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本着平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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