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9日,碧桂园方面回应中国证券报·中证金牛座记者,由于公司未能按时披露2023年年报,交易所根据信披规则对公司及相关人员进行通报批评,这是交易所根据债券信息披露要求进行的常规动作。截至目前,公司仍在全力推进2023年年度报告的编制工作,以期尽可能加快公司的年报编制及审计工作进展,尽快出具2023年年度报告。
根据碧桂园公告,公司及公司执行董事及主席杨惠妍、执行董事及总裁莫斌、执行董事及财务负责人伍碧君,于近期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通知。由于公司未能按照上交所的相关债券上市规则等规定按时披露2023年年度报告, 上交所分别对碧桂园、上述三位高管以及其他具名人士作出自律监管措施决定。同时,碧桂园的附属公司碧桂园地产集团有限公司及杨惠妍亦于近期收到上交所及深圳证券交易所通知,由于碧桂园地产未能按照上交所及深交所的相关债券上市规则等规定,按时提交并披露碧桂园地产2023年年度报告, 上交所及深交所分别对碧桂园地产、其董事长杨惠妍及其他具名人士作出自律监管措施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