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6日晚间,碧桂园(02007.HK)在港交所公告,公司及公司执行董事及主席杨惠妍、执行董事及总裁莫斌及执行董事及财务负责人伍碧君于近期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通知,由于公司未能按照上交所的相关债券上市规则等规定按时披露本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上交所分别对公司、杨惠妍、莫斌、伍碧君及其他具名人士作出自律监管措施决定。
据此,上交所对(其中包括)公司、杨惠妍、莫斌及伍碧君予以通报批评,并记入诚信档案。
另外,碧桂园附属公司碧桂园地产及杨惠妍亦于近期收到上交所及深交所通知,由于碧桂园地产未能按照上交所及深交所的相关债券上市规则等规定,按时提交并披露碧桂园地产2023年年度报告,上交所及深交所分别对碧桂园地产、其董事长杨惠妍及其他具名人士作出自律监管措施决定。据此,上交所及深交所对(其中包括)碧桂园地产及杨惠妍予以通报批评,并记入诚信档案。
碧桂园表示,公司董事会已审阅自律监管措施决定的相关函件。鉴于相关违规乃由于本集团未能及时完成对2023年度业绩的审计等客观原因导致,并非因相关人士怠于履职尽责,因此董事会(杨惠妍、莫斌及伍碧君除外)认为无理由对杨惠妍、莫斌及伍碧君的诚信及能力存疑,杨惠妍、莫斌及伍碧君继续担任执行董事为合适。集团高度重视上述通报批评事项,将以此为鉴,严格遵循债券信息披露要求,依法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除上述所披露信息外,杨惠妍、莫斌及伍碧君已向碧桂园确认并无其他与其有关的资料须予披露,且概不不知悉任何其他事宜须敦请公司股东垂注。值得一提的是,此前应碧桂园要求,公司股份已经自2024年4月2日上午9时于香港联交所暂停买卖。公告称,公司股份将继续暂停买卖,直至另行通知为止。
对于这一事项,碧桂园相关人士向证券时报记者回应称:“截至目前,公司仍在全力推进2023年年度报告的编制工作,以期尽可能加快公司的年报编制及审计工作进展,尽快出具2023年年度报告。”
在此之前,碧桂园地产于今年10月曾宣布,提前兑付“22碧地03”债券本金及应付利息。而在境外债务重组方案上,记者从碧桂园方面获悉,公司近期向主要债权人团体发送了公司的重组方案条款初稿,公司正在与银团协调委员会及美元债持有人特设小组就重组方案的条款进行进一步的磋商,因保密原因,重组方案的相关细节尚无法对外披露。公司希望可以尽快与主要债权人团体就重组方案达成一致。
11月8日,碧桂园集团月度管理会议,杨惠妍在会上表示,一系列房地产利好政策也带动市场销售出现了积极变化,而且多部委联合推出政策组合拳,显著提振了市场信心。但她也坦言,公司面临的保交房任务仍然非常有挑战性。
会上,杨惠妍明确阐述了公司短、中、长期的发展规划,短期首要任务就是切实落实保交房,中期则是要保主体,长期则是在房地产市场中找到自己的位置。“公司一定能顺利渡过当前的难关,实现更加健康、可持续的发展。”杨惠妍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