碧桂园在港交所公告,本公司及本公司执行董事及主席杨惠妍、执行董事及总裁莫斌及执行董事及财务负责人伍碧君于近期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通知,由于本公司未能按照上交所的相关债券上市规则等规定按时披露本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上交所分别对本公司、杨女士、莫先生、伍女士及其他具名人士作出自律监管措施决定。据此,上交所对(其中包括)本公司、杨女士、莫先生及伍女士予以通报批评,并记入诚信档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