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中社11月20日电根据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晋城监管分局在2024年11月20日发布的公告,邮储银行(601658)晋城市分行及其信贷客户经理崔林林因贷款三查不到位受到行政处罚。处罚决定于2024年11月13日作出。
邮储银行晋城市分行被责令改正,并处以罚款20万元。同时,崔林林也受到警告处分。此次处罚依据为《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的相关条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