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得发出自己的声音!
股友390uc91201
2016-05-18 07:48: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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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于去年5月26日就港股通红利税一事给贵局写过一个电邮,6月24日得到了贵局的答复,实在说,看了答复后就该问题我还是不能理解,为什么?因为王军局长在去年年底国税局的座谈会上明确指出“公平公正执法是对纳税人最好的服务,税务部门应带头尊法、褒奖守法、打击违法,为广大纳税人营造更加公平、公正的税收法治环境。”可是我认为贵局对港股通的利息税的征收办法完全没有体现“公平、公正”这一原则,因为按照贵局的规定,居民企业通过港股通购买H股在持股一年后也是可以豁免红利税的,还有就是,在香港直接开户购买红筹H股也只要缴纳10%的股息税,而港股通的投资者则是不分任何情形,一律缴纳20%。所以我认为这个做法完全不符合公平赋税的原则和王军局长关于“营造更加公平、公正的的税收法制环境。”的讲话精神,就此事我也咨询过中国人民大学的法学专家,他们也认为这一做法是不恰当和不合理的。你们在给我的答复中提到“不能比照A股执行“,但我比照居民企业总没有错吧,何况国家在绝大部分领域里,对居民的照顾还是大大超过对企业的,譬如电费就比企业用电便宜很多。为什么在这个问题上唯独要对港股通的个人投资者采取歧视政策呢?纳税是我们公民的应尽的责任,我们绝不会去违法国家规定逃漏税,但我们的诉求仅仅是要求公平纳税,这个要求难道过分了吗?顺便说一下,这将近一年的H股的调整中,已经让我们伤痕累累,本人持有的港股就亏了40%,这又要遭遇不公平的税收待遇,实在让人想不通!希望能得到贵局的进一步答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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