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保险本质是一种传销模式?
1月7日凌晨传来一则新闻,权健控制人束某某等18名犯罪嫌疑人已被依法刑事拘留。
巧合的是,1月7日一开盘,保险板块就集体下挫,新华保险(601336)更是大幅杀跌一度逼近跌停。
许多网友就开始议论了,说保险公司本质上也是一种传销模式,保险公司的股票下跌就是受了权健事件的影响。真的如此么?
其实这是个误会。
保险板块下跌的导火索,实际上是因为新华保险董事长万峰在2019慧保天下保险大会上称,2019年寿险总保费可能会出现负增长。这番话让投资者开始担忧保险行业出现了下行拐点,从而引发了一场大跌。
但网友的观点确实有一定的依据,因为虽然保险和传销肯定是不一样的,但在销售模式上,传销和保险确实有非常类似的地方。
传销和保险有什么不同?
首先从共同点说起。做过保险的朋友们都知道,保险公司的员工有两个特别熟悉的词儿,一个是出单,一个是增员。
出单的意思就是卖出保单,保险公司一般都有考核机制,如果业务员连着两个月都没有出单,就会受到惩罚。迫于业绩压力,业务员往往会从身边熟悉的人入手,来完成出单任务。但身边的人都发展完了怎么办呢,就开始增员了。
业务员往往会去游说别人,让他们加入自己的团队,拉他们去听一些公司的培训或者讲座。
这种讲座非常有感染力,许多新人听完以后就会改变对保险的认识,选择自愿买一份保险或者加入业务经理的团队。团队里的新人每一次出单,业务经理就可以拿到一部分提成。
说到这里你可能会发现,无论是开讲座,还是这种金字塔式的销售模式,都和传销不谋而合。但是保险肯定不能就这样和传销画上等号。
首先是法律上的定义。
禁止传销条例第七条规定,组织者或者经营者通过发展人员,要求被发展人员发展其他人员加入时,有三种行为属于传销行为。
第一种是根据被发展人员的数量计算报酬,牟取非法利益的;第二条是要求被发展人员购买商品,牟取非法利益的;第三条是根据下线的销售业绩计算报酬,牟取非法利益的。先看第二条,保险公司并没有要求加入的新人去购买保险,那些购买保险的新人都是自愿的,所以这条肯定不违法。
但是刚才说了,保险公司的业务经理可以根据手下的人数和业绩提取报酬,那不就直接违反了第一条和第三条么?
其实不是的,重点应该划在“牟取非法利益”这句话上。
因为保险的团队计酬模式符合《保险营销员管理规定》,属于合法利益,所以并不违反禁止传销条例。事实上,保险行业是唯一一个不会因为“团队计酬”模式被定性为传销的行业。
然后是监管机构的区别。
禁止传销条例第八条规定,负责查处传销的机构是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而保险行业有它专门的管理机构,就是保监会。也就是说,保险行业轮不到管传销的部门去管。
最后是产品的区别。
比如权健,它的产品几乎是没有什么用,甚至有一定的危害性。而保单则是货真价实的,如果发生意外确实可以得到一笔赔付。保险公司的其他产品,比如理财产品,无论销售方式如何,确实能给客户带来一定的收益。
所以呢,尽管销售模式十分相似,但保险和传销还是两回事的。但我们说到这里也可以发现,保险公司的业绩确实十分依赖于这种类似于传销的销售模式,如果这一块的监管力度加大了,确实会对保险行业的业绩产生一定的不利影响,投资者可要留点心了。
内容来源:A股透视镜
(来源:大汪财经的财富号 2019-01-17 09:36) [点击查看原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