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1月19日证监会发文,处罚决定书全文已见诸证监会官网好几天了,但截至11月28日午间,上市公司仍未对此进行公告——天成控股就不怕因这一新的信披违规行为而再吃罚单?
数日前,证监会官网发布了对天成控股(600112)和王国生、马滨岚等5名责任人员的行政处罚决定书,内容与一月前的事先告知书一致。证监会认定,天成控股在资产置换事项的收益确认条件尚不具备的情形下,提前确认了资产置换收益,使其2017年1月25日发布的2016年度业绩扭亏为盈公告与实际情況严重不符。构成《证券法》第一百九十三条所述的虚假记载行为。证监会决定:对天成控股给予警告,并处以40万元的罚款;对时任董事长王国生、财务总监马滨岚给予警告,并分别处以10万元的罚款;对董事、高管周联俊、黄巨芳、陈磊给予警告,并分别处以3万元的罚款。
前情回顾:2015年12 月 28 日,西仪股份与天成控股等签订《关于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协议》,西仪股份以、向天成控股定向发行 6596931 股股份置换天成控股持有的苏垦银河 30%股权。当时约定,在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完成后才算完成股权交割。2017年1月6日,该次股权交割完成。2017 年1月25日,天成控股发布 2016年年度业绩公告:预计 2016 年与上年同期相比将实现扭亏为盈,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在1000万元至1500万元之间。
然而纸里终究包不住火。随后瑞华会计事务所在审计公司2016年年报时发现,公司的财务处理有多处错误,公司在2016年的业绩实际为亏损9700万元。2017年4月26日,天成控股发布2016年年度报告,并于同日公告称,鉴于公司2015年度、2016年度经审计的净利润为负值,公司股票将于2017年4月27日起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由于这业绩变脸的“一出好戏”,天成控股股价于4月27日、4月28日连续两天跌停。至当年5月24日,公司股价已由4月21日收盘的9.77元快速下调至5.82元,市值在短短月余间缩水20亿元,三、四万持股投资者损失惨重。
提示:除了证监会处罚,近日天成控股还被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数月前天成控股被立案调查以来,陆续有受损股民提出索赔意愿。而近日处罚决定书的下达,正式拉开了天成控股虚假陈述民事索赔案的诉讼大幕。
【天成控股索赔条件】根据证监会的认定,在2017年1月25日至2017年4月23日之间买入天成控股并在2017年4月23日当日依然持有该股的投资者,具备索赔资格。
【投资者起诉索赔应提供如下资料】
1、索赔股票对账单(需显示成交时间、成交价格、成交股数、对账区间)
2、沪市/深市证券账户卡复印件或者股东账户信息确认单(盖券商业务章)
3、身份证复印件(可注明“仅供诉讼索赔使用”)
4、另页附上本人姓名、联系电话、邮箱号或个人weixin、通讯地址
【索赔流程】
查询适格索赔条件 》》》 收集证据邮寄材料 》》》律师免费审核材料 》》》签约索赔委托文件 》》》律师代理提起诉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