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江苏上市公司三房巷股份600370,2017年7月4日三房巷股份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
2018年2月1日中国证监会江苏监管局下达《行政处罚决定书》,认定三房巷存在以下违法事实:
三房巷股份与三房巷集团、新伦化纤、海伦化纤、江阴兴宇、海伦石化、三房巷国贸存在关联关系。
2014年度,上述关联企业分13次占用三房巷股份资金37,800万元, 2015年度分18次占用三房巷股份资金63,500万元。 而三房巷股份却未将上述关联方资金往来记账,由此导致三房巷股份2014年度、2015年度报告信息披露存在重大遗漏。
三房巷股份故意隐瞒,未按规定披露关联方非经营性资金占用情况的行为,违反了《证券法》第六十三条、第六十六条的规定,构成《证券法》第一百九十三条第一款所述的虚假陈述行为,据此江苏监管局对三房巷股份给予警告,并处以60万元罚款。
北京市盈科(济南)律师事务所证券团队王晶律师介绍:《行政处罚决定书》下达之后,部分投资者向法院提起了诉讼,庭审结束后三房巷向法院表达了同意和解的意向。
目前, 律师继续征集三房巷的索赔代理,不回款不收费。
(来源:杨律师hmx19n的财富号 2018-11-06 12:43) [点击查看原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