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京津冀秋冬大气污染治理攻坚方案:提多行业错峰生产方案;交通部发文促冷链物流业健康发展。
京津冀秋冬大气污染治理攻坚方案:提多行业错峰生产方案
8月24日从环保部获悉,《京津冀及周边地区2017-2018年秋冬季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攻坚行动方案》印发,旨在做好2017-2018年秋冬季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坚决打好“蓝天保卫战”。
方案提出目标,全面完成《大气十条》考核指标。2017 年10 月至2018 年3 月,京津冀大气污染传输通道城市PM2.5
平均浓度同比下降15%以上,重污染天数同比下降15%以上。方案提出多项执行任务,其中重点如下:
>> 错峰生产(钢铁、建材、有色)
深入推进工业企业错峰生产与运输。钢铁焦化铸造行业实施部分错峰生产。“2 26”城市要实施钢铁企业分类管理,按照污染排放绩效水平,2017 年9
月底前制定错峰限停产方案。石家庄、唐山、邯郸、安阳等重点城市,采暖季钢铁产能限产50%,以高炉生产能力计,采用企业实际用电量核实。2017 年10 月1
日至2018 年3 月31 日,焦化企业出焦时间均延长至36 小时以上,位于城市建成区的焦化企业要延长至48
小时以上。各地要制定铸造行业错峰生产方案,除满足达标排放要求的电炉、天然气炉外,其他采暖季实施停产,特殊情况确需生产的,应报地市级人民政府批准;电炉、天然气炉在黄色及以上重污染天气预警期间应停产。
建材行业全面实施错峰生产。加大建材行业错峰生产力度,水泥(含特种水泥,不含粉磨站)、砖瓦窑(不含以天然气为燃料)、陶瓷(不含以天然气为燃料)、玻璃棉(不含以天然气为燃料)、岩棉(不含电炉)、石膏板等建材行业,采暖季全部实施停产,水泥粉站在重污染天气预警期间应实施停产。水泥等行业承担居民供暖、协同处置城市垃圾或危险废物等保民生任务的,要根据承担任务量核定最大允许生产负荷,在2017
年9 月底前报地市级人民政府备案。各地应结合本地建材行业产业特征,提出更大范围错峰生产要求。
有色化工行业优化生产调控。采暖季电解铝厂限产30%以上,以停产电解槽的数量计;氧化铝企业限产30%,以生产线计;炭素企业达不到特别排放限值的,全部停产,达到特别排放限值的,限产50%以上,以生产线计。有色再生行业熔铸工序,采暖季限产50%。涉及原料药生产的医药企业涉VOCs
排放工序、生产过程中使用有机溶剂的农药企业涉VOCs 排放工序,在采暖季原则上实施停产,由于民生等需求存在特殊情况确需生产的,应报省级人民政府批准。
交通部发文促冷链物流业健康发展 提升信息化水平
8月24日从交通部获悉,交通部印发《关于加快发展冷链物流保障食品安全促进消费升级的实施意见》,旨在加快促进冷链物流健康规范发展,保障鲜活农产品和食品流通安全,支撑产业转型发展和居民消费升级。
意见提出,力争到2020年,初步形成全程温控、标准规范、运行高效、安全绿色的冷链物流服务体系,“断链”问题基本解决,全面提升冷链物流服务品质,有效保障食品流通安全。
意见还提出加快完善冷链物流设施设备,包括严格冷藏保温车辆的市场准入和退出。制定发布《营运货车安全技术条件》行业标准;严格冷藏保温车辆使用过程管理;提升冷链物流装备专业化水平;加强冷链物流基础设施建设,加快建设具有仓储、集配、运输等功能于一体的公共服务型冷链物流园区,加快面向农产品生产基地,特别是中西部农产品规模较大地区的冷链物流园区建设。
意见还强调鼓励冷链物流企业创新发展,包括引导传统冷链物流企业转型升级,鼓励传统冷链物流企业扩大经营规模和服务范围,拓展经营网络,创新服务产品,引导单一运输服务向定制化、个性化增值服务转型,提升冷链物流服务品质。鼓励有条件的冷链物流企业延伸服务链条,加强与农产品生产、生鲜食品加工、商贸流通企业在订单管理、仓储管理、物流配送、温度监控等方面的协同对接,推动冷链物流企业向综合物流服务商转型发展,提高冷链物流企业供应链服务水平。
创新企业运营组织模式,依托多式联运示范工程,鼓励冷链物流企业发展“海运 冷藏班列”海铁联运、“中欧冷藏班列”公铁联运、公水联运、空陆联运等多式联运新模式。鼓励企业联盟发展,按照“优势互补、资源共享、互信共赢”的原则,鼓励不同类型的企业以资本、产品、信息为纽带,建立冷链物流联盟,加强合作,实现资源整合,促进集约化、规模化发展,提升市场集中度,扭转市场主体过散、过弱的局面,提高企业竞争力和市场抗风险能力。
意见还提出,促进冷链物流信息互联共享。冷链物流企业应加强物流管理信息系统建设,为收发货人提供全程定位跟踪和温度监控服务,推进冷链上下游企业信息共享,实现订单处理、运输仓储、城市配送、结算等业务环节的有效对接,促进资源优化调度和业务协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