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方浙里
2025-12-12 07:15:06
来自浙江
  • 点赞
  • 1
  •   ♥  收藏
  • A
    分享到:
既然是“根据相关监管要求”,即 《金融控股公司监督管理试行办法》 (中国人民银行令〔2020〕第4号)。公司在规定的过渡期内没有获得金控审批,也没有及时规范公司名称,删除“金融”二字。再说公司一直在多个文件中说在申请金控牌照,如果投资者说据此误认为公司可以获得牌照,公司却没有如实批露,而且股价一直下跌,虽然没有监管函和处罚,现在更名而且认可“根据相关监管要求”,投资者是否可以据此要求要求索赔。个人不成熟思考,还望各位指正与理性探讨。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61278686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4000300059/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