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01-09
北京昊创瑞通电气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申请文件反馈意见
中有关财务事项的说明
大华核字[2023]0016094 号
大 华 会 计 师 事 务 所 (特 殊 普 通 合 伙 )
DaHuaCertifiedPublicAccountants(SpecialGeneralPartnership)
北京昊创瑞通电气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申请文件反馈意见中
有关财务事项的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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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申请文件反馈意见中 1-304
有关财务事项的说明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北京市海淀区西四环中路 16 号院 7 号楼 12 层 [100039]
电话:86 (10) 5835 0011 传真:86 (10) 5835 00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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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 次 公 开 发 行 股 票 申 请 文 件 反 馈 意 见 中
有 关 财 务 事 项 的 说 明
大华核字[2023]0016094 号
深圳证券交易所:
由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转来的《关于北京昊创瑞通电气设备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申请文件的审核问询函》(审核函〔2023〕010228 号,以下简称反馈意见)奉悉。我们已对反馈意见所提及的北京昊创瑞通电气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昊创瑞通或公司)财务事项进行了审慎核查,现汇报如下:
反馈问题 4. 关于客户及供应商
申报文件显示:
(1)报告期内,发行人各产品产能利用率保持在 100%左右,但
产销率存在较大波动,公司产品具有定制化特征,发行人库存商品账面金额较低,发行人未说明上述情况合理性。
(2)报告期内,发行人向国家电网集团下属公司销售收入占比超过 90%,对国家电网存在大客户依赖。
(3)发行人报告期内第一大供应商为北京永兴源及兴德源公司,两公司注册资本均为 500 万元且成立时间较其他供应商晚,发行人实
控人段友涛将其控制的原发行人子公司纳众杰的股权无偿转让给兴源系实控人的配偶。发行人主要供应商包括深圳、珠海及扬州等距离发行人生产经营所在地较远的公司,发行人未披露主要供应商采购内容。
(4)发行人前五大供应商基本保持稳定,各期采购占比分别为30.38%、32.45%和32.2%,2022年度新增上海宏力达为前五大供应商,交易金额为 2,022.88 万元。
请发行人:
(1)结合报告期内产销情况、产品单价情况,说明报告期内产销率存在大幅波动原因,发行人产销率与发行人存货勾稽关系是否准确合理,是否存在技术迭代、客户定制化原因导致存货无法销售计提减值风险。
(2)说明发行人与国家电网合作历史,发行人列入国家电网合格供应商过程,具有代表性项目,国家电网对合格供应商资质要求,相关合作的可持续性。
(3)说明发行人向主要供应商采购内容,相关采购价格的公允性,发行人主要供应商是否存在专为发行人供货情况;向距离注册地较远公司采购的合理性;报告期内对上海宏力达采购数量和采购金额变动的原因及合理性。
(4)说明发行人与永兴源及兴德源合作历史、采购内容、采购价格公允性,发行人对其是否存在依赖,是否存在为发行人代垫成本费用的情形。
(5)说明报告期纳众杰的主营业务及经营状况,是否存在从事与发行人相同或相似业务的情形,发行人实控人将纳众杰股权无偿转让
的原因及商业合理性,是否存在关联方非关联化的情形。
(6)分析各期主要原材料采购、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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