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会计师事务所关于第二轮审核问询函的回复意见(豁免版)(富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富岭股份资讯
2023-08-08 15:03: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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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23-08-08



关于对富岭科技股份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主板上市申请文件



的第二轮审核问询函回复的专项说明



深圳证券交易所:



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我们”、“申报会计师”),审计了富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富岭股份”或“发行人”、“公司”)2020 年度、

2021 年度及 2022 年度的财务报表(统称“申报财务报表”),并于 2023 年 3 月 31 日

出具了编号为安永华明(2023)审字第 61599258_B01 号的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



我们对申报财务报表执行审计程序的目的,是对申报财务报表是否在所有重大方面

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是否公允反映富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 12 月 31

日、2021 年 12 月 31 日及 2022 年 12 月 31 日的合并及公司财务状况以及 2020 年度、

2021 年度及 2022 年度的合并及公司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表发表审计意见,不是对上述申报财务报表中的个别项目的金额或个别附注单独发表意见。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贵所”)于 2023 年 5 月 31 日出具的《关于富岭

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主板上市申请文件的第二轮审核问询函》(函件编码审核函[2023] 110103 号)(以下简称“审核问询函”),我们以对上述申报财务报表执行的审计及核查工作为依据,对贵所就审核问询函中提出的需由申报会计师进行核查或说明的相关问题逐条回复如下。





问题 3 关于外销收入核查

申报材料及审核问询回复显示,发行人主要以境外销售为主,境外客户主要为贸易类客户。出于客户原因,中介机构对境外贸易类客户未进行实地走访,对贸易类客户的下游或终端客户未进行穿透核查,执行的视频访谈和函证程序确认的境外销售收入占比在60-70%左右,函证存在大额回函差异及未回函情形 。

请发行人:

(1)说明报告期各期境外贸易商客户销售收入、单价、毛利率季节性分布情况,是否存在异常及原因。

(2)说明贸易商采购频率及单次采购量分布是否合理,与期后销售周期是否匹配。(3)说明贸易商一般备货周期, 贸易商进销存、退换货情况,备货周期是否与经销商进销存情况匹配,是否存在贸易商压货,退换货率是否合理。

(4)说明贸易商信用政策及变化,给予贸易商的信用政策是否显著宽松于其他销售模式或对部分贸易商信用政策显著宽松于其他贸易商,是否通过放宽信用政策调节收入。(5)说明贸易商回款方式、应收账款规模合理性,是否存在大量现金回款或第三方回款情况。

(6)在招股说明书中充分揭示外销收入相关风险。

请保荐人、申报会计师发表明确意见,并:

(1)说明未对发行人客户执行实地走访、未对终端客户进行穿透核查的合理性,是否符合惯例,对发行人客户执行视频访谈是否获取足够信息, 部分客户出具的终端客户销售情况确认函的具体内容和覆盖比例,是否采取其他核查程序 (如核查销售/物流单据、获取客户审计报告等)补充获取核查证据。

(2)说明发行人主要贸易商 IMPERIALDADE 回函不符的原因,回函内容与接受访谈确认的内容是否存在差异及合理性,采取的替代核查程序及充分性。

(3)结合上述情况进一步说明中介机构对发行人销售收入真实性的核查程序、所获核查证据是否充分,中介机构对发行人销售收入真实性是否发表明确核查意见,核查意见是否审慎。

请保荐人、申报会计师的质控及内核部门说明针对项目组对境外贸易商收入真实性、是否实现终端销售所执行核查工作的充分性和有效性所履行的质量控制工作及相关质控结论。





【回复】

一、说明报告期各期境外贸易商客户销售收入、单价、毛利率季节性分布情况,是否存在异常及原因



【发行人说明】

(一)说明报告期各期境外贸易商客户销售收入、单价、毛利率季节性分布情况,是否存在异常及原因



报告期内,公司境外贸易商客户各季度的销售收入、销售单价、毛利率情况如下:



项目 2022 年度



四季度 三季度 二季度 一季度



营业收入(万元) 41,935.39 55,149.12 49,827.50 36,878.29



销售单价(万元/吨) 2.25 2.43 2.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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