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3-05-15
江苏江顺精密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主板上市申请文件
的审核问询函中有关财务事项的说明
大华核字 [2023]0011410号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Da Hua Certified Public Accountants(Special General Partnership)
江苏江顺精密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主板上市申请文件的审核问询
函中有关财务事项的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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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主板上市申请文件的 1-34
审核问询函中有关财务事项的说明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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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 次 公 开 发 行 股 票 并 在 主 板 上 市 申 请 文 件 的 审
核 问 询 函 中 有 关 财 务 事 项 的 说 明
大华核字[2023]0011410号
深圳证券交易所:
由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转来的《关于江苏江顺精密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主板上市申请文件的审核问询函》(以下简称“反馈意见”)奉悉。我们已对反馈意见所提及的江苏江顺精密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顺科技公司”或“发行人”)有关财务事项进行了审慎核查,现汇报如下:
问题 2. 关于主营业务收入。
申报材料显示:(1)在铝型材挤压模具及配件和铝型材挤压配套设备方面,发行人产品均面向铝型材制造行业,包括建筑铝型材和工业铝型材的生产制造;在精密机械零部件方面,发行人产品主要应用于轨道交通、新能源风电及工程机械等领域。(2)报告期各期,发行人铝型材挤压配套设备销售收入分别为 15,372.44万元、30,008.93万元和 36,976.00万元,占主营业务收入的比例分别为 28.62%、41.56%和 42.48%,铝型材挤压配套设备收入占主营业务收入的比重逐年上升。报告期各期,发行人铝型材挤压模具及配件收入占主营业务收入的比重逐年下降。(3)发行人报告期内对铝型材挤压配套设备主要客户销售收入存在较大变动,其中,2022年对栋梁铝业、豪美新材等客户销售收入下滑,对敏实集团、华钇新材、中信渤海等客户销售收入增加。
请发行人:
(1)说明报告期内细分产品对应下游应用领域的收入构成及变动情况。
(2)结合主要下游行业景气度、产品使用寿命、主要客户业务规模变动、客户拓展及发行人在手订单变动等,进一步说明铝型材挤压配套设备后续销售的持续性,是否存在大幅下滑风险。
(3)结合发行人产品结构变化、主要产品单价变化、经营业绩变化等,进一步说明2022年以来生产经营是否发生重大变化,是否发生影响发行人持续发展的法律、政策、市场等方面的重大变化。
请保荐人、申报会计师发表明确意见。
回复:
一、说明报告期内细分产品对应下游应用领域的收入构成及变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收入按产品类别的结构如下所示:
单位:万元
2022年度 2021年度 2020年度
项目
金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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