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2-01-24
江苏江顺精密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Giansun Precision Technology Group CO., LTD.)
(江阴市周庄镇玉门西路 19 号)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
(申报稿)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
(深圳市前海深港合作区南山街道桂湾五路128号前海深港基金小镇B7栋401)
江苏江顺精密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申报稿)
1-1-1
声明:本公司的发行申请尚未得到中国证监会核准。本招股说明书(申报稿)
不具有据以发行股票的法律效力,仅供预先披露之用。投资者应当以正式公告的
招股说明书作为投资决定的依据。
发行概况
发行股票类型 人民币普通股(A 股)
发行股数
本次公开发行股票1,500.00万股,且不低于本次发行完成后股份
总数的25%。本次发行不涉及公司原股东公开发售股份。
每股面值 人民币 1.00 元
每股发行价格 【 】元
预计发行日期 【 】年【 】月【 】日
拟上市证券交易所 深圳证券交易所
发行后总股本 6,000.00 万股
本次发行前股东所持股
份的流通限制及股东对
所持股份自愿锁定的承
诺
(1)发行人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张理罡承诺:
1)自发行人股票上市之日起 36 个月内,本人不转让或者委托他
人管理本人直接或者间接持有的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
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该等股份。
2)发行人上市后 6 个月内,如发行人股票连续 20 个交易日的收
盘价均低于首次公开发行价格(期间发行人如有分红、派息、送
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按照证券监
管部门的有关规定作相应调整),或者上市后 6 个月期末(如该
日不是交易日,则为该日后第一个交易日)收盘价低于首次公开
发行价格,则本人持有的发行人股票的锁定期限在原有锁定期限
基础上自动延长 6 个月。
3)本人在担任发行人董事或高级管理人员期间,每年转让发行
人股份不超过本人所持有发行人股份总数的 25%;在离职后半年
内不转让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如本人在任期届满
前离职或职务发生变更的,在本人就任时确定的任期内和届满后
6 个月内,同样遵守前述规定。
4)本人持有的发行人股票在锁定期届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减持
价格不低于本次发行并上市时发行人股票的发行价(如发行人发
生分红、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须
按照有关规定作相应调整)。
5)本人不因其职务变更、离职等原因,而放弃履行上述承诺。
6)如果本人违反上述承诺内容的,本人将继续承担以下义务和
责任:在有关监管机关要求的期限内予以纠正;给投资者造成直
接损失的,依法赔偿损失;有违法所得的,按相关法律法规处理;
如违反承诺后可以继续履行的,将继续履行该承诺;根据届时规
定可以采取的其他措施。
(2)发行人股东、高级管理人员雷以金承诺:
1)自发行人股票上市之日起 12 个月内,本人不转让或者委托他
人管理本人持有的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
不由发行人回购该等股份。
江苏江顺精密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申报稿)
1-1-2
2)发行人上市后 6 个月内,如发行人股票连续 20 个交易日的收
盘价均低于首次公开发行价格(期间发行人如有分红、派息、送
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按照证券监
管部门的有关规定作相应调整),或者上市后 6 个月期末(如该
日不是交易日,则为该日后第一个交易日)收盘价低于首次公开
发行价格,则本人持有的发行人股票的锁定期限在原有锁定期限
基础上自动延长 6 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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