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保定维赛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辅导工作进展报告(第五期)
维赛新材资讯
2022-04-13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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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22-04-13



关于保定维赛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辅导工作进展报告(第五期)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河北监管局:



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光大证券”)受保定维赛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维赛新材”或“公司”)委托,担任其首次公开发

行股票并上市的辅导机构,于 2021 年 1 月 26 日向贵局报送了《关于保定维赛

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辅导备案的申请报

告》,并于 2021 年 1 月 29 日收到贵局的《关于接收维赛新材首次公开发行股

票并在科创板上市辅导备案材料的函》(冀证监函[2021]98 号),公司于 2021年 1 月 29 日完成辅导备案,正式进入辅导期。



辅导期内,维赛新材结合自身情况,经多方论证,决定变更申报板块为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科创板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管理办法(试行)》及《创业板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管理办法(试行)》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按照光大证券制定并向贵局备案的《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保定维赛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辅导工作计划及实施方案》,结合企业变更申报板块事项,光大证券本着勤勉尽责、诚实信用的原则,及时调整工作计划,结合维赛新材变更申报板块后的实际情况对其进行辅导。

光大证券已于 2021 年 4 月 27 日向贵局报送《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保定维赛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辅导工作进展报告(第一

期)》,于 2021 年 8 月 5 日向贵局报送《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保定维赛

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辅导工作进展报告(第二期)》,

于 2021 年 10 月 14 日向贵局报送《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保定维赛新材料

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辅导工作进展报告(第三期)》,并于 2022年 1 月 11 日向贵局报送《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保定维赛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辅导工作进展报告(第四期)》。目前第五期辅导工作已完成,光大证券现将第五期辅导工作有关情况向贵局汇报如下:

一、辅导期内所做的主要辅导工作

(一)本期辅导时间



本辅导期间为 2022 年 2 月至 2022 年 4 月。



在本辅导期内,光大证券辅导工作小组严格按照辅导协议及辅导计划的时间安排以及中国证监会对拟上市公司的有关要求,结合维赛新材的实际情况,开展各项辅导工作,辅导工作小组就维赛新材历史沿革、规范运作、财务状况等方面进行了尽职调查;与维赛新材经营管理层进行持续沟通,了解公司所处行业发展情况、公司的经营优势与劣势、竞争战略、业务发展规划等方面的情况;了解并规范维赛新材财务运作情况。

(二)辅导工作小组组成及辅导对象



1、辅导人员



光大证券本期参与辅导工作的小组成员为姜涛、张嘉伟、江嵘、佀化昌、陈昊洋、孟国良、李佳蔚、魏斓。本辅导期内,辅导工作小组新增了辅导人员李佳蔚、魏斓。以上人员均为光大证券正式从业人员,均具备辅导工作必需的法律、会计等专业知识和投行业务经验。



担任本期辅导工作的中介机构还包括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和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2、辅导对象



辅导期间,接受辅导人员为维赛新材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持有公司 5%以上(含 5%)股份的股东(或其授权代表)和实际控制人(或其法定代表人)等。具体包括:





序号 姓名 担任职务



1 苑初明 董事长、实际控制人



2 苑初步 副董事长



3 凌庄怀 董事、总经理



4 肖湘 董事、董事会秘书



5 于建 独立董事



6 高斌 独立董事



7 徐文光 独立董事



8 王冬冬 监事会主席、股东维赛投资执行事务合伙人



9 王龙 监事、股东维赛汇杰执行事务合伙人



10 于超 职工代表监事



11 陈晓东 副总经理



12 郭振兴 副总经理



13 黄平安 副总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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