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2-10-20
北 京 市 东 城 区 朝 阳 门 北 大 街 联系电话: +86(010)6554 2288
8号 富 华 大 厦 A座 9层 telephone: +86(010)6554 2288
9/F, Block A, Fu Hua Mansion,
ShineWing No.8, Chaoyangmen Beidajie, 传真:
Dongcheng District, Beijing, +86(010)6554 7190
certified public accountants 100027, P.R.China facsimile: +86(010)6554 7190
关于北京六合宁远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
申请文件的审核问询函的回复
深圳证券交易所:
贵所于 2022 年 7 月 20 日发出的《关于北京六合宁远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申请文件的审核问询函》(审核函〔2022〕
010686 号)(以下简称“审核问询函”或“问询函”)已收悉,信永中和会计师
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申报会计师,本着勤勉尽责、诚实守信的原则,就
审核问询函所提问题逐条进行了认真讨论、核查和落实,现回复如下,请予审核。
目 录
问题4、关于股权激励...... 3
问题8、关于内控规范性...... 23
问题9、关于订单获取方式...... 46
问题11、关于产能及募投项目...... 51
问题13、关于境外业务...... 55
问题15、关于营业收入...... 73
问题16、关于各类业务业绩情况...... 106
问题17、关于主要客户...... 152
问题18、关于营业成本...... 194
问题19、关于采购和供应商...... 210
问题20、关于期间费用...... 242
问题21、关于其他应收款...... 252
问题22、关于存货...... 255
问题23、关于政府补助...... 273
问题24、关于资金流水核查...... 280
问题 4、关于股权激励
申报材料显示:
(1)发行人实施三次股权激励:①2016年9月,发行人通过持股平台天择名流、广元天启实施股权激励计划;②2017年9月、12月,发行人向核心技术人员马强之配偶段小丽、韩波、赵祥麟增发股份;③2018年1月,发行人通过持股平台格知天润、广元天启实施股权激励计划。持股平台中,天择名流和广元天启存在外部合伙人,其中天择名流共12名合伙人非发行人员工,广元天启共2名合伙人非发行人员工。
(2)根据招股说明书,发行人将上述股权激励授予日至2022年12月(或锁定期满,即2025年12月)确定为相应股权激励的等待期,分期分摊股份支付费用。保荐工作报告中,等待期为发行人将授予日至完成首次公开募股及锁定期满(预计2025年12月)。
(3)2016年8月,苏德泳从刘波、徐春艳、邢立新、任建华、刘建勋、江勇军等6名创始股东处受让60万元出资额,转让价格为1.03元/出资额,与天择名流、广元天启同一时间入股价格相同,但未被认定为股权激励。
(4)持股平台中,共有13名股东存在从非直系亲属、朋友或发行人董监高处拆借资金用于出资的情形。
请发行人:
(1)结合《首发业务若干问题解答》问题26的要求,从股权激励涉及的具体人员、公允价值确定的标准与依据、股份支付费用具体计算过程等方面,说明发行人股份支付费用金额计算的合理性与合规性、各期确认金额的依据与严谨性。
(2)结合激励对象离职后相关股权处理方式等,说明摊销期限的依据及合理性;招股说明书和保荐工作报告关于股权激励等待期的时间节点是否存在差异,招股说明书的相关披露是否准确。
(3)说明发行人对马强、赵祥麟、韩波单独实施股权激励的背景,对马强之配偶段小丽而非对马强本人增发股份的原因及合理性……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