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汇联活动地板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申报稿)(预披露更新)
汇联股份资讯
2022-07-01 16:14: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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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22-07-01

汇联股份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申请文件 招股说明书(申报稿)

1-1-1

江苏汇联活动地板股份有限公司

(武进区横林镇卫星村)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招股说明书

(申报稿)

保荐人(主承销商)

广东省广州市黄埔区中新广州知识城腾飞一街 2 号 618 室

汇联股份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申请文件 招股说明书(申报稿)

1-1-1

本公司的发行申请尚未得到中国证监会核准。本招股说明书(申报稿)不

具有据以发行股票的法律效力,仅供预先披露之用。投资者应当以正式公告的

招股说明书全文作为投资决定的依据。

发行股票类型 人民币普通股( A股) 每股面值 1.00元

每股发行价格 [ ]元 拟上市的证券交易所 上海证券交易所

预计发行日期 [ ]年[ ]月[ ]日 发行后总股本 不超过9,700.00万股

发行股数 本次公开发行股份数量为2,425.00万股,占发行后总股本比例为

25%。本次发行全部为新股发行,不涉及老股转让。

本次发行前股东

所持股份自愿锁

定的承诺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顾黎明、孙丽芳承诺:( 1)自公司股

票上市之日起 36 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持有(包括直

接持有和间接持有,下述亦同)的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

份,也不以任何理由要求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 2)若公司股票上市

后 6 个月内股票连续 20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如公司有派息、送股、资

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则价格进行相应调整)均低

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 6 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本人持有公司股

票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 6 个月。( 3)本人在公司担任董事、高级管理

人员期间,将及时向公司申报所持公司股份及其变动情况。本人任职期

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得超过本人所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 25%。本人离

职后半年内,亦不转让本人持有的股份。如本人在任期届满前离职的,

在本人就任时确定的任期内和任期届满后 6 个月内,同样遵守上述规定。

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汇正创投承诺: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

起 36 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企业持有的公司首次公开发

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以任何理由要求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

公司其他股东拓邦投资、东方创投( SS)承诺:( 1)自公司完成

增资扩股工商变更登记手续之日起36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

本企业持有的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以任何理由

要求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 2)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一年内,不转

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企业持有的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

股份,也不以任何理由要求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

持有公司股份的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盛志超、高祝平、孙敏荣

承诺:( 1)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一年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

本人持有的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 2)公司股票上

市后6个月内如公司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如公司有派息、送

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则价格进行相应调整)

均低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6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本人所直接

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票将在上述锁定期限届满后自动延长6个月的锁定

期。( 3)本人在公司担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期间,将向公司申报所

持公司股份及其变动情况。本人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得超过本

人所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25%。本人离职后半年内,亦不转让本人持有

的股份。如本人在任期届满前离职的,在本人就任时确定的任期内和任

期届满后6个月内,同样遵守上述规定。

持有公司股份的监事张勇、施国强、周光学承诺:( 1)自公司股

票上市之日起一年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持有的公司首次公

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 2)本人在公司担任监事期间,将向公

司申报所持公司股份及其变动情况。本人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

得超过本人所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25%。本人离职后半年内,亦不转让

汇联股份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申请文件 招股说明书(申报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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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持有的股份。 如本人在任期届满前离职的,在本人就任时确定的任

期内和任期届满后6个月内,同样遵守上述规定。

保荐人(主承销

商) 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签署

日期 2022年6月22日

汇联股份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申请文件 招股说明书(申报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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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行人声明

发行人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招股说明书及其摘要不存在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

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和主管会计工作的负责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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