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3-09-27
关于云汉芯城(上海)互联网科技
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申请文件的
审核问询函的回复
保荐人(主承销商)
二零二三年九月
深圳证券交易所:
根据贵所 2022 年 1 月 26 日下发的《关于云汉芯城(上海)互联网科技股份
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申请文件的审核问询函》(审核函[2022]010135 号)(以下简称“问询函”)的要求,云汉芯城(上海)互联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发行人”、“公司”、“云汉芯城”)会同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人”)、上海市通力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发行人律师”)、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申报会计师”),本着勤勉尽责、诚实守信的原则,就问询函所提问题逐条进行了认真核查和讨论,并完成了《关于云汉芯城(上海)互联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申请文件的审核问询函的回复》(以下简称“问询函回复”),同时按照问询函的要求对《云汉芯城(上海)互联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申报稿)》(以下简称“招股说明书”)进行了修订和补充。
如无特殊说明,本问询函回复中简称与招股说明书中简称具有相同含义,涉及对申请文件修改的内容已用楷体加粗标明。
黑体加粗 问询函所列问题
宋体 对问询函所列问题的回复
楷体加粗 涉及修改招股说明书等申请文件的内容
在本问询函回复中,若合计数与各分项数值相加之和在尾数上存在差异,均为四舍五入所致。
目 录
目 录...... 2
问题 1、关于市值标准 ...... 3
问题 2、关于主营业务和行业情况 ...... 12
问题 3、关于创业板定位 ...... 63
问题 4、关于业务流程 ...... 88
问题 5、关于经营合法合规性 ...... 102
问题 6、关于发行人股东 ...... 115
问题 7、关于员工持股平台 ...... 128
问题 8、关于员工 ...... 138
问题 9、关于子公司和分支机构 ...... 144
问题 10、关于知识产权 ...... 160
问题 11、关于经营场所 ...... 167
问题 12、关于诉讼和处罚 ...... 174
问题 13、关于税收优惠和政府补助 ...... 178
问题 14、关于募投项目购置房产 ...... 181
问题 15、关于未弥补亏损和业绩波动 ...... 189
问题 16、关于营业收入 ...... 206
问题 17、关于发行人客户 ...... 229
问题 18、关于中介机构对发行人收入的核查情况...... 248
问题 19、关于 IT 审计...... 259
问题 20、关于营业成本 ...... 272
问题 21、关于采购和供应商 ...... 276
问题 22、关于毛利率 ...... 287
问题 23、关于财务规范性 ...... 287
问题 24、关于期间费用 ...... 303
问题 25、关于股份支付 ...... 322
问题 26、关于应收账款和应收票据 ...... 329
问题 27、关于存货 ...... 336
问题 28、关于资金流水核查 ...... 346
问题 1、关于市值标准
申请文件显示:
(1)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发行上市审核规则》第二十二条,发行人选择的具体上市标准为“(二)预计市值不低于人民币 10 亿元,最近一年净利润为正且营业收入不低于人民币 1 亿元”。
(2)2020 年 9 月,发行人进行了最近一次股权融资,此次融资对应发行人
整体投后估值约为 25.20 亿元。
(3)2020 年,公司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2,426.55 万元。
(4)采用可比公司法评估,可比公司截至 2021 年 12 月 6 日平均 PE(TTM)
为 49.36 倍,发行人 2021 年预计净利润为 11,484.77 万元,由此计算,发行人估
值为 49.36*11,484.77 万元=56.69 亿元。
请发行人:
(1)补充说明可比公司的平均市盈率是否能真实反映发行人所在行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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