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3-3补充法律意见书(三)(湖南湘投金天钛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金天钛业资讯
2024-04-12 20:11:57
  • 点赞
  • 评论
  •   ♥  收藏
  • A
    分享到:

公告日期:2024-04-12


湖南启元律师事务所

关于

湖南湘投金天钛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的

补充法律意见书(三)

·湖南启元律师事务所·

HUNAN QIYUAN LAW FIRM

湖南省长沙市芙蓉区建湘路393号世茂环球金融中心63层

电话:0731-82953778 传真:0731-82953779

网站:www.qiyuan.com

致:湖南湘投金天钛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湖南启元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湖南湘投金天钛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发行人”或“金天钛业”)委托,担任金天钛业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以下简称“本次发行上市”)的专项法律顾问。

本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管理办法》(以下简称“《首发注册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科创板上市规则》”)《公开发行证券公司信息披露的编报规则第12号——公开发行证券的法律意见书和律师工作报告》(以下简称“《编报规则第12号》”)《律师事务所从事证券法律业务管理办法》《律师事务所证券法律业务执业规则(试行)》《监管规则适用指引——法律类第2号:律师事务所从事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法律业务执业细则》(以下简称“监管规则2号指引”)等有关规定,按照律师行业公认的业务标准、道德规范和勤勉尽责精神,就发行人本次发行上市事宜出具了《湖南启元律师事务所关于湖南湘投金天钛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的法律意见书》(以下简称“《法律意见书》”)、《湖南启元律师事务所关于湖南湘投金天钛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的补充法律意见书(一)》(以下简称“《补充法律意见书(一)》”)、《湖南启元律师事务所关于湖南湘投金天钛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的补充法律意见书(二)》(以下简称“《补充法律意见书(二)》”)以及《湖南启元律师事务所关于湖南湘投金天钛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的律师工作报告》(以下简称“《律师工作报告》”)。

本所现对发行人自《法律意见书》《补充法律意见书(一)》《补充法律意见书(二)》《律师工作报告》出具之日至今或2023年7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以下简称“补充期间”)生产经营活动的重大变化事项进行核查和验证,现出具《湖南启元律师事务所关于湖南湘投金天钛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的补充法律意见书(三)》(以下简称“本补充法
律意见书”)。

除本补充法律意见书另有特别说明外,本所在《律师工作报告》《法律意见书》《补充法律意见书(一)》《补充法律意见书(二)》中作出的声明及释义同样适用于本补充法律意见书,本补充法律意见书中所称报告期系指2021年度、2022年度及2023年度。

本补充法律意见书为《律师工作报告》《法律意见书》之补充性文件,应与《律师工作报告》《法律意见书》一起使用,如本补充法律意见书与《律师工作报告》《法律意见书》内容有不一致之处,以本补充法律意见书为准。

本补充法律意见书仅供发行人为本次发行上市之目的使用,不得用作任何其他目的。本所同意将本补充法律意见书作为发行人申请本次发行上市所必备的法律文件,随同其他材料一同上报,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目 录


一、本次发行上市的批准与授权...... 4
二、发行人本次发行上市的主体资格...... 4
三、本次发行上市的实质条件...... 4
四、发行人的设立...... 8
五、发行人的独立性...... 8
六、发行人的发起人和股东(追溯至实际控制人)...... 9
七、发行人的股本及其演变...... 12
八、发行人的业务...... 13
九、关联交易及同业竞争...... 15
十、发行人的主要财产...... 26
十一、发行人的重大债权债务...... 36
十二、发行人重大资产变化及收购兼并...... 38
十三、发行人章程的制定与修改...... 38
十四、发行人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议事规则及规范运作...... 38
十五、发行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的变化...... 38
十六、发行人的税务...... 38十七、发行人的劳动用工、环境保护和产品质量、技术标准和安全生产.. 40
十八、发行人募集资金的运用...... 42
十九、发行人业务发展目标.……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61278686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4000300059/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