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3-09-28
关于山东信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主板上市申请文件
审核问询函的回复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
二〇二三年九月
深圳证券交易所:
贵所于 2023 年 5 月 18 日出具的《关于山东信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
开发行股票并在主板上市申请文件的审核问询函》(审核函〔2023〕110100号)(以下简称“问询函”)已收悉,保荐机构已会同山东信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申报会计师及发行人律师,就问询函所提问题逐条进行了认真讨论、核查和落实,如涉及招股说明书修改和补充披露的内容均已修改或补充披露。现就有关问题回复如下,请予审核。
如无特别说明,本回复中的简称与招股说明书中简称具有相同含义。本回复中若出现总计数尾数与所列数值总和尾数不符的情况,均为四舍五入所致。
问询函所列问题 黑体、加粗
对问题的回答、引用原招股说明书内容 宋体
招股说明书修改后的表述或补充披露的内容 楷体、加粗
目 录
目 录...... 2
问题 1:关于行业与业务 ...... 3
问题 2:关于电力工程业务 ...... 127
问题 3:关于营业成本 ...... 174
问题 4:关于毛利率 ...... 191
问题 5:关于资金流水核查 ...... 232
问题 1:关于行业与业务
申报材料显示:
(1)发行人主要产品分为三大类:输电线路智能巡检系统、移动智能终端(包括通信综合运维智能终端、工业平板电脑)、其他产品(包括变电站智能辅控系统、通信装维工具、身份证识别器、电力工程业务),报告期内,发行人其他产品收入占比分别为 16.57%、19.75%、27.12%。
(2)发行人多项产品、系统获权威机构鉴定,达到了业内前沿水平,其中有 8 项产品、系统鉴定结果为“国际领先”,3 项产品、系统鉴定结果为“国际先进”。
(3)发行人主要采用高通芯片方案,可比公司智洋创新自 2020 年开始逐
步转向华为海思芯片方案。
(4)预立项项目是发行人在与客户签订合同前,应客户要求先行发货、施工的项目,预立项项目在电力和通信行业内较为普遍。报告期各期末,发行人预立项项目对应的存货余额分别为 3,713.46 万元、8,490.71 万元、9,875.38 万元。
请发行人:
(1)分别说明发行人三类业务的分类标准及依据,各类业务之间的关联性和协同性,公司形成现有业务格局的发展历史及相关背景;结合行业发展趋势及发行人业务方向、各类业务的核心技术及竞争力情况等,说明发行人业务及产品结构是否可能发生重大变化,分类为其他业务的收入占比是否可能持续提升,其他业务的细分产品之间是否具有相关性,相关业务分类是否合理;使用通俗易懂的语言,客观准确地描述发行人业务与技术、经营模式及盈利模式。
(2)结合输电线路智能巡检、移动智能终端行业发展历程和发展趋势、下游国家电网和通信运营商等客户的采购机制、行业主要壁垒、行业竞争格局等,说明发行人所处细分行业市场容量与增长空间、竞争格局和市场集中度;结合发行人产品构成、业绩规模、市场占有率以及各类业务的主要竞争对手情况等,进一步说明发行人所处的行业地位,是否具有行业代表性。
(3)区分发行人输电线路智能巡检系统、移动智能终端、其他产品中的代表性产品或应用领域,详细说明各类业务的具体业务流程、发行人在价值链中发挥的关键作用及核心竞争力的主要体现。
(4)说明经鉴定的技术在具体产品中的应用情况,相关产品销售收入占主营业务收入的比重,相关产品是否为发行人的核心产品;权威机构相关鉴定的具体内容和标准,“国际领先”和“国际先进”的具体内涵及区别,同行业可比公司是否存在类似鉴定,如有,请说明其鉴定的具体情况;相关鉴定是否为付费鉴定,是否专门为编写本次招股说明书而准备,相关鉴定的权威性,发行人引用数据的客观性和公正性。
(5)结合发行人及下游行业主要企业业绩变化情况、报告期及期后在手订单(包括但不限于客户名称、合同期限、销售内容、销售金额、预计工期或确认收入时间等)等情况,进一步说明发行人业绩增长的持续性,与同行业公司是否存在差异。
(6)进一步说明发行人的高通芯片方案和智洋创新的华为海思芯片方案的具体差异及优劣势对比,不同技术路线对产品单价和成本的影响,相关技术路线之间的壁垒情况;结合相关技术路线发展趋势,说明是否存在技术路线更替风险及应对措施;下游主要客户对芯片等关键材料是否存在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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