邢台市大气污染防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研究决定,自2021年12月9日8时启动Ⅱ级
邢台市大气污染防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研究决定,自2021年12月9日8时启动Ⅱ级(橙色)应急响应,解除时间另行通知。按照《邢台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有关要求,重污染天气预警期间,各县(市、区)政府,开发区、邢东新区管委会及市有关部门(单位)落实好各项应急减排措施。市、县两级应急管理部门做好重污染天气期间工业企业的安全生产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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