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商品品类多,没有聚焦。
O2O创业者往往会进入一个“大而全”的误区,即把能想到的或者任何用户提出的需求都试图满足,以服务好每一个用户。 但是对于初期用户流量较小,流量宝贵的特点,应该聚焦自己的实力和优势把早期用户聚拢起来并对应到集中的领域,尽量形成热度。其核心就是用某一类商品去定位用户群、凝聚用户并形成一定的传播。如果有限的客户流量被分散到多个品类上,就会损耗用户体验。
二、用户位置的分布密度,是所有O2O项目的风险。
在很多O2O项目中,互联网属性较强的团队更倾向于偏重线上运营,其直接导致的用户位置分散给用户体验出了难题,也忽视了用户的位置分布对成本的影响。如果定价太高并且供货方配送,用户接受程度会降低;如果定价合理,那么配送成本或者自提成本又无法被解决。
三、依靠合作型供货方,存在巨大风险。
这里指的合作型供货方是指以合作关系确立的供货方,包括个人和商家等。由于这类供货方不依赖平台存活,因而平台对这类供货方没有控制力。供货方愿意上线的动力,取决于平台是否能为其带来足够的客流和收益,然而一个起步阶段的平台很难做到这一点。一旦供货方发现平台带不来那么多客户,就会很自然地不在乎对后续客户的服务质量——直接伤害用户体验,而平台对此只能眼睁睁束手无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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