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浙江本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立科技”)正在申请创业板IPO。经我们研究发现,本立科技一董事的履历中有一家神秘公司,疑似暴露了高管在体外公司曾兼任财务负责人的事实,这家神秘公司与本立科技在人员、地址和业务方面都存在重合。本立科技客户结构较稳定,但第一大客户兼任公司第二大供应商,第二大客户是董事长的老东家,公司销售人员极少,但在数量披露上却自相矛盾。另外,公司披露的应收账款收回金额与现金流入、应收票据之间差异悬殊,留下了一个财务谜题。
董事履历牵出神秘公司,看似无关联但留下诸多悬念
本立科技成立于2011年,从事医药中间体、农药中间体、新材料中间体的研发、生产和销售,主要产品包括2-(2,4-二氯-5-氟苯甲酰基)-3-环丙胺基丙烯酸乙酯(简称1501产品)、N,N-二甲氨基丙烯酸乙酯(简称801产品)、2,4-二氯-5-氟苯甲酰氯(简称1201产品),用于合成环丙沙星、恩诺沙星、氧氟沙星等喹诺酮原料药。据招股书披露,2017年至2020年1-6月,本立科技分别实现营业收入33745.00万元、43798.34万元、55928.42万元、30123.33万元,归属净利润分别为2517.98万元、4485.54万元、7312.36万元、3981.03万元,经营成长性看似不错。
目前,本立科技仅有一家子公司,系2018年10月成立的杭州新本立医药有限公司,原先的两家子公司杭州本立医药科技有限公司和浙江同丰医药化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同丰医药”)已经分别于2018年8月和2019年12月注销。除此以外,还有三家公司并不在本立科技的控制体系中,甚至不是招股书披露的关联方,但本立科技与这几家公司的关系却值得留意。
据招股书披露,本立科技的董事兼副总经理孙勇曾在2000年1月至2009年9月期间担任临海市鑫丰医药化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鑫丰医药”)的副总经理。由此,鑫丰医药这家看似与本立科技毫无关系的公司浮出水面。
工商信息显示,鑫丰医药成立于1999年5月,法定代表人为蔡旭灏(现已变更为朱卫东),最初名为临海市灏鸿金属制品有限公司,现已更名为台州市田西科技有限公司,经营范围也随之多次变更,而在工商信息变更中竟然出现了一个熟悉的名字——潘朝阳。鑫丰医药的财务负责人原为潘朝阳,2018年12月变更为朱卫东。巧合的是,本立科技的高管中也有一位潘朝阳,2002年6月至2013年12月期间曾任同丰医药副总经理,2014年1月至今任本立科技董事、副总经理兼财务负责人。
这不禁令人疑惑,本立科技的潘朝阳和鑫丰医药的潘朝阳是否为同一人?如果是同一人,为何本立科技招股书没有披露潘朝阳在鑫丰医药的任职经历?其次,如果两位潘朝阳是同一人,那么说明潘朝阳在报告期内同时在本立科技和鑫丰医药担任高管,而上市公司高管在体外公司兼任高管属于敏感行为,这是否是本立科技不愿意披露的原因?更需要注意的是,潘朝阳在两边都做财务负责人的工作,这能否导致本立科技和鑫丰医药的财务系统发生混同,从而影响财务数据的真实性?
本立科技与鑫丰医药重合的不仅仅是副总经理孙勇和潘朝阳。工商信息显示,陈建军和蔡继平都曾担任鑫丰医药的法定代表人。巧的是,本立科技现任副董事长、原董事长就叫做陈建军,而持有本立科技4.49%股份的股东就叫做蔡继平。
更巧的是,鑫丰医药的地址为浙江省台州市临海市汛桥镇,本立科技已经注销的子公司同丰医药也位于该镇。值得一提的是,同丰医药原先是本立科技的大股东,2013年8月,同丰医药将其持有的本立科技全部股权转让给同丰医药当时的股东陈建军、蔡继平和蒋华江,同年12月,本立科技收购同丰医药100%股权。
从人员重合、地址重合、业务重合来看,这家鑫丰医药的故事可能不简单,不应该仅仅在副总经理的履历里被一句话带过。甚至,本立科技在首次预披露的申报文件中还隐瞒了孙勇在鑫丰医药的任职经历,直到上会稿才补充披露。关于鑫丰医药的诸多悬念,还需要本立科技亲自解开。
另外,据招股书披露,本立科技另一董事兼副总经理顾海宁曾在2003年1月至2013年8月期间担任杭州广林生物医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林医药”)董事长兼总经理,广林医药还曾向本立科技转让发明专利。从工商信息来看,广林医药早已注销,但似乎又不是真的注销,其业务可能被另一家叫做杭州瑞树生化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瑞树生化”)的公司承接了。瑞树生化的执行董事兼总经理汪劲松即为广林医药的董事汪劲松,广林医药还曾将数项发明专利转让给瑞树生化,但本立科技对瑞树生化却只字未提。
第一大客户兼任主要供应商,第二大客户是实控人老东家
本立科技的客户结构比较稳定,国邦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邦医药”)和浙江京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证券简称:京新药业,证券代码:002020.SZ)一直分列公司第一、第二大客户。据招股书披露,2017年至2020年1-6月,本立科技对国邦医药的销售金额分别为13038.81万元、15855.29万元、22108.93万元、9156.35万元,销售占比分别为38.64%、36.20%、39.53%、30.40%;对京新药业的销售金额分别为10781.17万元、10118.33万元、11348.10万元、4427.65万元,销售占比分别为31.95%、23.10%、20.29%、14.70%。
对于本立科技来说,国邦医药不仅是第一大客户,还常年担任第二大供应商。2017年至2020年1-6月,本立科技向国邦医药采购金额分别为5182.67万元、4806.83万元、8832.49万元、4040.62万元,采购占比分别为21.93%、17.87%、24.34%、21.58%。据本立科技解释,公司向国邦医药下属的山东国邦药业有限公司采购环丙胺,与公司的801产品、1201产品经取代反应制得1501产品,再销售给国邦医药下属的浙江国邦药业有限公司。
第二大客户京新药业与本立科技的实际控制人、董事长吴政杰之间的关系更亲密。据招股书披露,吴政杰在1997年8月至2005年12月担任京新药业总工程师、董事、原料药事业部总经理,2006年1月至2006年12月担任京新药业子公司上虞京新药业有限公司总经理。除了董事长吴政杰以外,公司监事钱沛良、监事徐鑫铨、副总经理潘凯宏、副总经理盛孟均也曾在京新药业任职。
另外,本立科技的销售人员较少,这一点似乎与客户结构长期稳定有关,但公司披露的销售人员人数却自相矛盾。在与同行业可比公司销售人数比较情况中,本立科技披露2019年末的销售人员人数为3人,但在此前披露的首次申报文件中,本立科技称,2019年末销售人员人数为4人。虽然数量上仅仅差了一个人,但本立科技的数据竟然是可以随意篡改的么?
应收账款收回金额与现金流入、应收票据差异悬殊
据招股书披露,2017年至2020年1-6月,本立科技应收账款当期新增金额分别为39581.14万元、50967.63万元、63787.47万元、34039.37万元,基本与各期含税营业收入相等,说明本立科技几乎对每一笔销售都确认了应收账款。同时,各期应收账款收回金额分别为39328.97万元、49763.07万元、63235.11万元、32820.74万元,与各期应收账款新增金额也大致相符,说明每期新增的应收账款基本都收了回来。但疑问在于,本立科技收回来的钱去哪儿了呢?
严格来说,只有收到客户的银行转账才叫真正收回应收账款。根据本立科技披露的各期应收账款收回金额,可以判断公司各期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至少分别为39328.97万元、49763.07万元、63235.11万元、32820.74万元。但实际上,合并现金流量表显示,本立科技各期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分别仅11505.94万元、21802.10万元、19492.77万元、14044.72万元,明显太少。
那么如果考虑以票据收回应收账款的情况呢?2017年至2020年1-6月,因背书或贴现而终止确认的票据金额分别为13687.76万元、10470.63万元、16396.45万元、13498.74万元,期末应收票据余额分别为2362.26万元、1836.31万元、5638.42万元、5040.10万元。这些金额加上各期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得到结果分别为27555.96万元、34109.04万元、41527.64万元、32583.56万元。其中只有2020年1-6月的结果与当期应收账款收回金额32820.74万元大致相等,但2017年至2019年的结果与应收账款收回金额39328.97万元、49763.07万元、63235.11万元之间仍差异悬殊。
内容来源:金色光
(来源:中访网财经的财富号 2021-01-06 15:44) [点击查看原文]
